手机快递时“不翼而飞”
2008-11-14 1:34:00 来源:新疆都市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我在圆通快递邮寄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新手机,可手机在途中竟然‘不翼而飞’了。虽单据上写有保价金额3000元,可快递公司根本不认。”11月11日,首府市民马先生向本报反映。 11月2日,马先生给在昆明的姐姐买了一部新手机。第二天,打过电话后,新疆圆通公司二分部的业务人员就上门了,在填写单据时,马先生还专门在单据上写了保价金额3000元,并支付了15元的费用。11月6日,手机还没有收到,二分部工作人员告诉他正在查找原因,让等一下。第二天,对方还是让他继续等。11月8日,马先生到了该公司二分部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看了单据后,说马先生只写了保价费,而没有交保价款,并说10日前经理会处理该事。
11月10日,二分部经理让马先生再等一个月,届时可以赔偿200元到500元。要是不等,他们可以按15元费用的2倍到5倍给他进行赔偿。随后,二分部和该公司总部都说马先生没有交保价费,不能按价赔偿。
当日,记者来到了新疆圆通公司总部,工作人员马女士说:“马先生的手机已经找不见了,收取的15元只是邮寄费,虽然单据上写了保价金额,但是没有交保价费,就等于没有保价。按《快递服务》标准,他们只能退还15元和赔偿邮寄费2倍到5倍的费用。
马先生说,他已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单据上既然填了保价金额,就应该按保价金额来赔偿,至于没收保价费,是快递公司业务人员工作原因造成的。目前他已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 张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