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一台电脑 到埠变作杂志
2010-2-23 12: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要:市民郭小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递至浙江温州维修。到货的次日,收件人黄先生来电告知,拆开包装后只见到一本厚杂志。
事由:市民郭小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递至浙江温州维修。到货的次日,收件人黄先生来电告知,拆开包装后只见到一本厚杂志。
结果:负责运送快件的申通快递公司表示,郭小姐当时的确寄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收货的温州绿森数码公司并没有当场拆封验货,事隔1天才反映“电脑变杂志”难以查证,快递公司也爱莫能助。
“真是倒霉啊!好端端的笔记本电脑竟然被调包,变成一本厚杂志,现在还不知道该向谁追讨损失。”市民郭小姐十分气恼。今年春节前,她委托申通快递公司邮寄一台笔记本电脑至温州绿森数码科技公司维修,“没想到,第二天绿森数码的人来电告诉我,包裹里面并没有笔记本电脑,而是一本厚厚的杂志。”
郭小姐称,签收快件的是绿森数码的黄先生。“他告诉我,快件送达的时候,同事们正好在忙,所以签完名就放在一边,第二天才拆开包裹。”
郭小姐赶紧联系申通快递公司希望查明情况。但对方却表示,由于收件人次日才反映“货不对板”,缺乏现场证据,因此他们也无从着手调查核实。
记者联系申通快递方面,一名姓徐的经理对此表示,按规定,快递员会要求收件人当面验货后签字“如果当场验货发现包装不完整、邮寄物品被损坏或调包,就一定是我们快递公司的责任。”徐经理称,此次事件中,绿森数码公司是在签收后的第二天,才以“电脑被调包”为由找上门交涉,因此他们无法承担这个责任。
郭小姐曾提出由快递公司开具“确实快递了电脑”的附公章的证明,徐经理则表示无此先例“如果客人寄包裹时买了保险,那份保单即可作为凭证,可惜郭小姐这次并没有作保。”
对此,负责接件的快递员李先生表示,手提电脑是他亲自收件、验货并装箱寄出的。“这方面我可以代表个人给郭小姐出具证明。”李先生称。但他告诉记者,如果郭小姐要求公司在证明上加盖公章,则超出其责权范围。
律师建议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华表示,针对这样的情况,受害人郭小姐如要追究责任,只能将两家公司都告上法庭,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建议,郭小姐当初承接快件的快递员不方便或不愿意出庭作证,可以让其写一份证明拿到广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于手提电脑的价值有限可以不雇佣律师,但需要找一个律师为其帮忙写一份诉状、到绿森数码科技所在地的工商局打印一份该公司的相关资料,一并上交至快递公司所在地的当地法庭,等候法庭的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