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元服装“消失” 物流公司赔偿百元
2010-3-12 14:56:00 来源:生活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在济南一商场做服装生意的赵女士近期着急又郁闷。她春节前通过济南和青岛的两家快递公司分别托运了两包服装,结果都给弄丢了。对于赔偿的数额,两家公司开始都说只给几百元,这让赵女士更加不满。
3月10日下午,赵女士手持快递单向记者介绍说,1月28日,她通过济南的快捷速递公司向莱芜的商城快递了两个包裹,“其中一个包裹里是7件羽绒服,价值9000多元,另一个包裹里是包装袋。”赵女士说,包裹本应三天内到达,但到了时候那边却没收到有羽绒服的包裹。具体办理托运业务的公司职员小陈在春节前的几天确认货品丢了。春节后,快递公司就这事给出了初步处理结果:省内快件赔偿标准是运费的3倍,大约就是200元。无独有偶,赵女士春节前通过青岛的韵达快运公司向即墨的商场托运了一个快件,同样丢了!“这个快件里也是衣服,一共43件,价值43000元,损失更大!”赵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她已往青岛跑了很多次,韵达快运也表示会赔偿,但同样是按照托运费的5倍来赔偿,“总共也就是给900元,这也太少了吧!”
对于赵女士碰到的情况,记者首先联系了济南快捷速递。负责处理此事的宿经理向记者表示,按相关的邮政法和行业内规定,这种情况就是赔偿200元,他们也不愿给顾客带来损失,为此也在不断向上申请,和客户反复协商,已经协商到了2000元。宿经理表示,还会再向上级公司申请,但能不能再有所增加他也说不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韵达快运公司位于上海的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公司规定,快运报单分两种,一种是保值的,按客户所报的货物价值的3%收取运费,如果货物有损失,按所报价值赔偿。如果没有价保,则按照运费的2到5倍赔偿,因此才有赔偿900元的结果。而韵达快运青岛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徐经理表示,“快递公司收费低竞争力大,大的赔偿额我们也赔不起。”
东西丢了,这损失到底该怎么赔快递公司和消费者各有各的说法
快递公司不做价保无法判定东西价值
采访中,几家快递公司的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快递行业出现丢货的情况在所难免。“我们的快递单上都有相关的契约合同,顾客可以选择‘价保单’,按比例交一定的费用,如果丢了我们按保的价值来赔,但许多客户不想多交钱。”快捷速递公司的宿经理说。
记者在快捷速递的快递单后面看到了上面所印的“运输服务条款”,其中第七条规定,基于运输的客观风险,特建议发件人向承运人声明价值(不可超过5000元)并投保,是否保价托运方资源。如需保价需按声明价值的3‰交纳保价费。而韵达快运的价保按3%收费,最低是1%。两家公司表示,因为赵女士托运时未进行价保,无法证明自己所托运的货值多少钱。
消费者价保规定感觉是“霸王条款”
赵女士说,作为生意人,自己和朋友经常通过快递公司托运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现在一些快递公司在货物丢失后采取的战术就是“拖”,也不说不给解决,你找他就说报公司了,已经申请了,要20天,到期了或者说没通过,或者说负责人不在,再申请,再拖20天,“拖得你精疲力尽!”赵女士说,这让很多托运人非常无奈,如果采取法律手段又很麻烦,“但这次实在不行我就采取法律手段,几万元的货如果只赔我几百元太冤枉了。”
至于价保的问题,赵女士认为,自己付了托运费,快递公司就有责任保全自己的物品并顺利送达,如果丢了就应该照价赔偿,让自己再另外交钱价保有霸王条款的感觉。
记者调查 赔付标准不统一,有的赔运费的3倍,有的赔5倍
根据记者对该事件的采访和对一些快递公司的采访,对于赔偿方面,基本说法都一致,但具体标准有所差别。如不价保,快捷速递赔偿的最高标准是运费的3倍,韵达的是2-5倍。济南另外一家快递公司是2-3倍。在价保的收费上,三家公司的标准分别是声明价值的3‰、3%和5%。
一些使用快递服务的市民说,快递公司的相关赔偿标准都是写在单子上的,没法改,签了字就意味着承认。如果交价保费,有时总数还真不小。
律师分析快递业务应该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里,对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有着明确规定,那就是,保价的按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同时,该法指出,快递业务赔偿方面适用于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该款的规定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省城律师王辉指出,现在的关键是快递业务是否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后,王辉认为一些快递公司提供的业务服务应不属于前者范围,因此相关的规范标准应该是相关民事法律,而行业内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
同时,快递公司在收取运输费用后,对所托运物品就具有保全的责任。对于丢失的货物,王辉律师认为消费者可以追究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方面是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是所托物品的损失。
消协点评快递行业目前还没有明确法规
山东省消协人士表示,现在这种事不少,目前对快递损失的赔偿处理有两方面的难题,一个是对这个行业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而相关的行业协会内也没有制定明确统一的行业规范。同时,由于在索赔时许多人无法提供所托运商品的实际价值证明,带来索赔困难。
对于一些快递公司给客户提供的格式合同,省消协人士指出,格式合同不征求客户意见,涉嫌不平等条款,如果遇到了可以选择放弃。
像赵女士这样通过快递托运受损的事,其实时常发生。3月9日,本报还报道了省城市民郝先生接到女儿发的快递后发现,里面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已经损坏,在向快递公司索赔时得到的答复是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共222元。其实这类问题的焦点就是这种赔偿标准是否合理,是有法可依还是行业的一个自我约定,它对消费者来说是否公平。在消费者郝先生和赵女士看来,这样的规定是一种“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