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霸道 消费者吃“哑巴亏”
2010-5-20 13:4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快递是一种新兴行业,因其便捷和快速很受消费者喜爱,然而,在这个新兴行当里仍然存在一些还不甚规范之处,使消费者对投递质量颇有怨言。近段时间,媒体不断接到义乌市民关于快递的投诉,其中有三方面问题是市民投诉最多的。
投诉一:货物损毁不赔偿
义乌市民陈先生在外贸公司上班,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要给外地客户寄样品。一次,他通过快递公司寄一双拖鞋样品到江苏,客户拆包后却发现里面空无一物。第二次他仍通过这家快递公司寄3只手机到外地,客户收到包裹后,发现包裹的盒子已被压扁,且底部有条很大的裂痕。打开包装后发现,里面2台手机的屏幕都有裂痕。
陈先生向该快递公司反映情况,快递公司却称东西已如数交到收货人手中,且当时收货人已签收。陈先生不满地说,快递公司并没有按物品原样送到,快递公司失职,应当承担责任。但快递公司对陈先生的索赔要求不予理会。
投诉二:“迟到”的快递
说起快递服务,陶先生有一肚子的火。5月9日,陶先生在金华的好友给他寄了一份小礼物,好友说第二天就可以收到了。可陶先生一直没有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第三天,陶先生主动联系了快递公司,快递公司称货物早已到达,由于人手不够,让陶先生再等一等。
直到5月15日,陶先生仍然没有收到物品,“金华到义乌很远吗,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吗?”陶先生说,快递公司找各种理由推脱,而且每次电话联系,对方的态度也很不耐烦。一直到5月16日中午,陶先生才收到这份从金华寄来的礼物。
投诉三:货物“石沉大海”
在国际商贸城做饰品生意的黄先生,因为快递公司处置不当而损失了1000多元的货物。他告诉记者,一位江西的客户在这里订了1500元的货物,客户要求包装好后第二天通过快递寄往江西,可过了3天,客户打电话给黄先生说,江西的收货点根本没有这件货物,问他是否有寄出。
黄先生立即与快递公司联系,对方称货物已于收货当晚就寄出,可能由于其他事情要晚一些再送到。可没过十分钟,快递公司又打来电话说,货物在一中转站弄丢了。
黄先生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可对方称货物没有保价,且在运输途中丢失,自己没必要承担全部损失,最多只能赔偿200元。
部门:行业行规不健全
记者了解到,目前义乌市快递公司大概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全国性快递公司设在义乌的分支机构;一种是挂靠、加盟某快递公司设立的业务点;一种是独立的、只为快递公司收件的服务机构。由于机构类型多且复杂,一些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欠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快件不快,丢失、损毁等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从义乌市消保委采访得知,该行业中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和不完善的制度,很容易引起了市民投诉和纠纷,如快递时物品被遗失、损坏,投递失败后的确定补偿难等等,遇到问题的消费者很容易陷入难讨说法的困境。
提醒:投递时需注意的问题
消费者在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物品时,应该如何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
一、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速递公司,递寄之前最好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二、要对上门接货的快递公司多留个心眼,最好选择到速递公司的经营地点办理手续;业务员上门服务的也先了解下公司地址,防止物品被骗。三、快递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快递详情单一定要规范,寄件人一定要如实填写邮寄物品的品名、价值、保价金额,填完之后本人要签名认可,并由快递公司核对确认。四,尤其是在快递比较贵重的物品时,消费者不能为了省钱少付邮费,而少写邮寄物品的数量、价格和保价金额;应该充分考虑到快递公司有可能将客户物品丢失这一情况,一定要保价。无论是按合同法还是按邮政法,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毁损,都要按填写的保价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