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元设备快递中“受伤”……
2012-1-9 7:5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开语:
在维权的道路上,商人其实是个弱势群体,因为维权不仅需要金钱,更需要精力和时间,而商人最缺乏的恰恰就是精力和时间。
漫漫维权路,何时有结果?是很多商人苦恼的问题,从今天开始我们推出“商人维权台”栏目,讲述商人维权的那些事儿,希望能够让大家在维权的时候更加明白自己的权利,让维权之路不再遥远和艰辛。
在当今的社会上,物流快递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我们衣食住行的满足越来越离不开它,一位女白领甚至这么说:“我可以没有爱情,没有房子,但是不能没有快递。”
不过,在网购中,被快递弄坏商品的案例太多了,因为价值不高,嫌麻烦,很多普通消费者就忍了。但是作为一个企业老板,被快递弄坏了价值百万的设备,这可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就讲讲这个案子。
案件:快递弄坏贵重设备
凭借勤奋的经营,沈阳某公司的张老板的生意越来越好。2011年初,为了扩大经营,张老板从宁波一家公司订购了一台价值百万的印花设备。由于宁波的公司不负责物流,张老板找到上海某快运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承运。
经过两个星期的等待,张老板的货物运到了,但是张老板在验收时发现机器严重损坏,以下是专家鉴定的结果:机架整体因包装木架部分断掉,造成设备整体在箱内移位变形,防水层破损,设备整体受雨水浸淋生锈,箱内陶瓷加热管58根进水,完全浸泡在防震动的锯沫层里,无法使用,烘道底盘严重变形,保温材料外露被水浸淋,需彻底更新,机身上盖明显被挤压,三块上盖严重变形,网带的不锈钢管缺少三根,一根变形无法使用。”
维权:为“霸王条款”上法庭
面对价值百万的设备被损坏,张老板上火了,他拒绝收货,并向这家快运公司提出了索赔。
这家快运公司不但拒绝了张老板的要求,而且还声称是张老板自己将货品弄坏,故意讹诈。虽然这家快运公司这样的无理和诬陷,但是张老板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通过工商、消协等部门协调。最后这家快运公司拿出了张老板当时签订的货物运单一份,货物运单背面写着,“特别约定:托运货物时,应保价声明货物价格,未保价声明货物价格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平均货物运费的二至五倍确定货物价格”。快运公司最终告诉张老板,最多赔偿他5倍运费。
这时张老板才知道,自己的运单背面还有这样一段话,而且是非常小的字。当时因为匆忙,他并没有仔细看货物运单。这该怎么办呢?张老板着急了,因为即使是5倍的运费根本不够设备的维修费。在一再协调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张老板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他通过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梁新春律师将这家上海的快运公司告上了法庭。
焦点: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由于这家快运公司的总部在上海,这场官司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老板说:“那段时间,我嘴上都是大包,我一个沈阳的生意人,在上海打官司,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能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且我还担心,法院能否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法律是公正的,绝对没有地域差异。在法庭上,快运公司一再强调货物运单背面的条款,最多支付5倍运费。张老板的代理律师梁新春在法庭辩称:“所谓的5倍运费赔偿是格式条款,在货物运单的最底部,不醒目,而且印刷字体比货物运单上面的普通字体还要细小,字体颜色也无特别之处,极容易使人忽视,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尽到"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因此,该格式条款对原、被告双方没有约束力。”
另外,梁律师还指出,“5倍运费赔偿的格式条款对双方是否具有拘束力,应取决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已经意识到该限制责任条款的存在。从本案上看,该快运公司没有明确告诉张老板这个格式条款,所以没有法律效益。”
判决:未告知,条款没约束力
针对双方的观点,法院方面认为:“这家快运公司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5倍运费赔偿的格式条款,这个格式条款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希望双方还是应先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经过法院方面的调解,最后上海的快运公司赔偿设备全部维修费和运输费。
律师:小心格式合同陷阱
“国内在其同等金额内赔偿,但最高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托运人未选择保价的,即视作同意承运人为其快件作了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500元的保价”。
这是很多物流快递公司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梁新春律师认为,“快递公司为自身利益,作出上述限定,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即按照198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但从法律位阶上说,根据《立法法》关于"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故在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法律《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上述条款有违公平原则,属于不合理、不正当地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免除了快递公司的部分赔偿责任,应属无效格式条款。鉴于目前的法律现状,建议消费者在寄件时应先了解快递公司的最高赔偿限额,然后对自己的寄件有个估价,以便考虑是否选择保险,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首席记者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