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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了手机 三倍赔偿息事

2012-4-19 12:5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袁先生在常平从事贸易行业,3月14日,他托速尔快递公司常平分公司(以下简称速尔快递)快递一部1298元的手机给江西赣州的一位朋友,但一周过后,朋友未收到手机。袁先生到速尔快递一查,竟发现手机在快递过程中不翼而飞。更让他气愤的是,1298元的手机对方只赔500元,一怒之下,袁先生把速尔快递告上法庭。

  4月14日,速尔快递与袁先生达成协议,以3倍的价钱赔偿,袁先生撤诉。

  快递手机不翼而飞

  “发件单上一清二楚地写着手机保价1298元,但他们只愿意赔500元,我当然不能接受。”昨日,袁先生回忆说,3月14日上午,他新买一部型号为“步步高K203”的手机,准备送给远在江西赣州的朋友,他电话叫来速尔快递的快递员上门接单,“因为这部手机1298元,我怕出意外,就按1298元保价。”

  3月20日,袁先生打电话给赣州的朋友,朋友告诉他没收到手机,他拨通速尔快递的客服电话,几经周折,对方才告诉他“手机丢了”,让他找分公司谈赔偿之事。

  后来,袁先生找到当时接单的快递员,商谈赔偿之事。快递员说袁先生的手机在托运时未办理保价,只能按照公司条例赔付500元。袁先生对此不能接受。

  “发件单上明明写着保价1298元,怎么说没办理保价呢,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袁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快递发件单,单上显示该手机已办理保价手续,且保价金额为1298元。

  在多次协商赔偿无果情况下,3月29日,袁先生把速尔快递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目前双方协商私了

  当袁先生把速尔快递告上法庭后,速尔快递派员前来和解。

  “和解可以,但对方须付3倍赔偿,我可以撤诉。”袁先生说,他是做贸易行业的,平时走货多,虽然他和速尔快递发生了纠纷,但他仍让他们走单,“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能混淆视听。”

  4月13日,记者来到速尔快递常平分公司走访,一位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快递弄丢了袁先生的手机后,公司一直派人和袁先生协商,但袁先生要求赔偿的数目太大,双方一直未谈妥。

  4月14日,快递公司同意了袁先生的要求,双方和解。

  快递行业赔偿标准比较混乱

  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袁云富律师认为,快递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立法,只能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各公司自行规定一些条款。因为还没有行业规范,赔偿标准一直比较混乱。快递单上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规定,当格式合同发生争议时,要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出方的解释。事主袁先生快递的手机价值1298元,快递公司只给500元的赔偿,显然是不合理的。

  袁律师称,只要袁先生有证据证明他所快递手机的价值,且有证据证明他确实在速尔快递托运了,有了这些证据,他就可以按照合同违约来起诉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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