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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2千元手机不翼而飞 只赔5百元

2012-4-26 16:5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了和他们打官司,我找了很多法律法规支持,不仅如此,我还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吉林市通化市民王庆武称,自己价值1899元的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丢失,而4个月来,他只收到500元的赔偿款。日前,他将负责运输的中通速递通化分公司告上了法庭,此案将在5月份开庭审理。

  快件在途中凭空消失

  王先生今年60岁,去年11月25日,他通过网购在江西购买了一部价值1899元的手机,这部手机要配上专门的卡,但他不会操作,打电话给售后,厂家说由公司调试后才能正常使用,让他将产品寄回。12月14日,他找到中通速递通化分公司邮寄。单号跟踪显示,当天16时36分,通化江西二部收件进入公司分检,12月16日,快件到达北京。12月17日2时54分,快件离开北京,发往南昌,此后再无下文。

  王先生见过去两三天没有跟踪更新,打电话问客服是否收到,客服称没有收到货。打电话给快递员,也说没有消息。

  只赔500元快递成被告

  后来几经联系,几乎可以确认这部手机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快递方面答应赔偿快递费用的5倍,即60元。后来,经过协商,今年2月28日,快递方面赔偿了王先生500元,对方写的收条有这样一句话:“发件人签字后即代表接受中通速递赔偿”,王先生签字后左思右想依然觉得不合理,便在这个收条上添加了字样,改为“发件人签字后即代表暂接受中通速递部分赔偿”。他想索要全部的赔偿金额,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3月26日,王庆武一纸诉状将中通速递通化分公司告上法庭。

  “在运输途中丢失,能够接触到的都是他们快递公司的内部人员,我认为是快递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这个责任必须由他们承担。”王先生表示,他的诉讼请求是:全额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由上级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3000~30000元。

  网友传胜诉判决书给他打气

  诉讼后,王老先生开了微博,将这个情况在微博上公布,引来不少其他快递受害者关注,其中被誉为“长春罗永浩”的网友“@若sir”也私下多次和王老先生交流,甚至有几个赢了官司的人将判决书在网上发给他,给他打气。

  23日,是预定开庭日期,但法院方面来电话说,快递公司方面认为存在几个问题,申请了延期审理。“他们要延期到5月2日,那几天我不在长春。”王老先生昨天又到了法庭,申请将开庭日期改为5月11日。“我收集了很多胜诉的案例,我觉得我胜诉的把握很大。”王先生说。

  快递公司:我们承揽就得负责

  对此,中通速递通化分公司的负责人一方面联系王先生,提出私下和解、全额赔偿的意见,另一方面希望王先生撤诉,不要再声张此事。

  “尽管件不是在通化丢的,但是我们承揽,就要承担责任。这件事情,就是我们没有处理好。”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已经不想去讨论更多的细节,只想尽快把这件事平息。“这样的事情一万件里面能发生一次,我们去年全年就这一起丢件的事情。”

  王先生表示,他现在还不确定是否要撤诉,还要看快递公司方面处理此事的态度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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