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送丢12万元收据 只赔48元
2012-4-26 16:5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12万元的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被宅急送快递丢失,宅急送快递方却提出只能赔偿48元,事主王小姐对此十分不满。
北京市民王小姐在西安购房,购房后要将12万元的首付款收据快递给在武汉工作的爱人,以便爱人到单位凭此收据原件办理相关手续。本周五,王小姐花费16元快递费,通过宅急送将收据原价寄出。
怎料周一下午,王小姐接到来自武汉北洋桥宅急送站点的电话,被告知该快件已经到达武汉,但是却被站点投递员不慎遗失。
经过交涉,宅急送方面只答应按照快递费16元的3倍进行赔偿,除了48元赔付外无法提供其他赔付。
“这么重要的东西丢失,影响了我买房,就只能赔48元?”王小姐对宅急送理赔员提出的方案无法接受。
通过和爱人所在单位及售楼方沟通,王小姐需要到西安售楼方总部去重新开办12万元首付款收据。于是王小姐提出,宅急送应支付其往返西安的路费,并退还16元的快递费,共计590多元,但是该方案截至目前并未得到宅急送方面的认可。
●相关说法
法律限定不清客户难获高赔付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负责该事件的宅急送理赔员,对方称,因该件没有投保,只能理赔3倍的运费,也就是48元。但考虑到物品比较重要,因此将按照快递费的10倍,即160元理赔。对于往返路费的赔付要求则无法满足。
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卿森泉律师表示,按照《邮政法》规定,未投保的快件只能够按照邮费的3倍进行赔偿。但是快递公司是否属于《邮政法》管束的范畴还有待商榷。
客户没有声明邮寄物件的重要性和价值,也有一定责任。目前已有案例显示,客户很难获得太大的赔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