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以其高效、便捷、安全的特点成为交通运输现代化的重要形式。集装箱运输事业日益蓬勃。但是,由于集装箱多次的反复使用,以及装卸不当、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致使集装箱残旧、破损。在查验过程中,检验检疫部门发现,由于集装箱的残损而造成货物
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进口货物收货人的利益。
2005年8月,新会某公司进口了一套德国产拉幅定型机,价值60多万欧元,分13个集装箱从新会港进口。新会检验检疫局机电轻纺科工作人员在实施开箱检验时,发现其中一集装箱内的设备出现大面积锈蚀,传动丝杆锈蚀严重,齿面之间充满铁锈,而且集装箱内底板存有积水现象。经卸货检查,集装箱顶部有约8×12cm破洞,集装箱箱顶虽经修补,但由于密封不良,导致运输途中集装箱漏水。设备残损是雨水从破洞漏入所致。经鉴定,该部分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
为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集装箱的使用性能鉴定和管理工作,入境集装箱的残损鉴定不容忽视。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
加强出入境集装箱的使用性能鉴定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规定,明确集装箱的使用年限,淘汰残次集装箱,同时加强与驻外检验机构的合作,落实货物装运前的性能使用鉴定工作。
在货物残损鉴定工作中,要注重集装箱箱体的残损鉴定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明确责任方。
根据检验鉴定情况,及时出具残损鉴定证书,作为申请人、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退货、补货或换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