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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延长征收机场建设费至2010年

2007-10-10 15:0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0月10日消息:机场建设费的“寿命”被再次延长了。记者昨天从民航总局官方网站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机场建设费将继续征收至2010年。
  据悉,机场建设费“诞生”于1992年,从最初每人收取15元,到现在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际航班每人90元。根据最初的规定,该费用的征收时限为2005年底,去年4月,财政部下发通知,将机场建设费的执行期限延至2006年底。昨日,民航总局再 
次发下“续征通知”,最后时限又变为2010年。

  虽然对于“机场建设费是否取消”一直存在争论,但是民航主管部门认为“该费用一直用在刀口上”,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一说。民航总局表示,机场建设费作为政府性基金,是政府收入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并由直接用户承担,遵循了国际民航组织使用者付费原则。近年来国内一些机场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行,机场设施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机场建设仍然需要大力投入,“考虑到这个资金缺口很大,机场建设费近期不会取消”。

  近年来,随着中国民航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一金一费”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航空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航油成本过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足;机场建设任务重,资金严重缺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支线航空发展缓慢、小机场亏损严重等诸多问题,都呼唤新的财经政策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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