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开始
2007-10-8 18:5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地方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精神,该局决定对海口地区从事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开始年审,并就年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通知指出,年审的对象为: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资格的纳税人。通知要求,海口地区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到辖区内的地税分局领取《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进行填写,同时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发票领购簿;
三、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四、自有运输工具变化情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六、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交通运输业纳税情况、账簿凭证;
七、货运发票管理情况。包括货物运输业发票领购、结存、缴销及使用情况。
据悉,此次年审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海口地税局将取消其货物运输业自开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