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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2007-11-19 5:0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一、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的水路运输客源、货源和船舶业务来源; 
    2、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4、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1)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草案;
    4、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资信证明;
    6、办理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
    7、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
    8、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
    8、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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