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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芬免航空器营运双重课税(图)

2007-11-20 12:0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图:郑汝桦(右)与芬兰驻港总领事代表签约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昨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芬兰共和国政府签署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代表芬兰共和国政府签署该份协议的是该国的驻港总领事拉杰简加士。协议涵盖以航空器经营国际运输所得的收入,令本港及芬兰的航空公司受惠,不必再负担双重课税。 

  香港与其它主要航空伙伴亦已就航空收入作出类似的豁免双重课税安排,包括孟加拉国、比利时、加拿大、中国大陆内地及澳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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