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航法律顾问介绍,总条件其实就是一个格式合同条款说明,说明国航与旅客之间有了一个完整的合同,而不只是一张飞机票。飞机票只是一个产品说明,而总条件是一个透明的、可以约束乘客和航空公司双方的法律文件说明。
据了解,国航的运输总条件是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旅客服务大会第1724号决议为蓝本,以1929年《华沙公约》和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公约、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国际航空运输惯例编写而成。
总条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是国航和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旅客关注比较多的一些问题都在运输总条件中列明。例如关于客票销售方面,提醒旅客某些以折扣价销售的客票,可能会有只退还部分票款或不得退票。请旅客注意在获得更优惠的机票的同时退票等权利也受到相对应的限制。关于拒绝和限制运输方面,旅客需要注意如果您有醉酒或者未能出示有效证件或者在飞机上抽烟等十二种情况,国航可以根据运输总条件拒绝让您登机或者请您下飞机。运输总条件这项内容是为了在同一架飞机上大部分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旅行舒适度而限制了很小一部分有各种特殊问题的旅客。关于行李运输方面,同样需要请旅客注意会有不要把现金珠宝等贵重物品放在托运行李里面等限制和拒绝运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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