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
黄冈市财政局强化对协议供应商履约质量的监管,以规范采购行为,真正地为采购单位服好务,对2006年度市级协议供应商开展了“七查”:①是否有协议供货记录;②是否履行事先承诺的价格优惠;③是否按国家质量标准和采购单位的要求,供应合格的商品及服务;④是否按规定开具《政府采购证》;⑤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违反公平竞争等不正当交易行为;⑥是否履行各项服务承诺;⑦是否定期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协议供货销售服务情况。并将本次检查结果纳入2007年度市级协议供应商招标工作的考评内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年度的协议供应商报名资格,有效地遏制了其有约不履、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其抬高价格、降低服务水平、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有效地推进了政府采购工作,彰显了政府采购的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