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沪蓉西(宜昌至利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获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湖北省自筹。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会同各土建承包商组成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货物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招标人”) 现决定对沪蓉西高速公路(宜昌至利川)一期土建施工合同段射流风机和轴流风机潜在的设备制造商进行国内招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设备制造商才能获得沪蓉西高速公路各施工标段的设备供货及安装资格。
2. 凡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能力,具有类似工程设备的供应能力和业绩,并且射流风机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轴流风机投标人(含国外品牌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资格审查。
3.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7年2月1 日至2007年2月7 日9:00~11:30、14:30~17:30 (北京时间)到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货物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恩施市黄泥路99号沪蓉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管理部)购买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 资审申请人应于2007年3月10日9:00~11:30、14:30~17:30 (北京时间)之内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送至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货物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恩施市黄泥路99号沪蓉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管理部),迟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 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货物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恩施市黄泥路99号指挥部老楼405室
邮 编: 445000
电 话: 0718-8411853
传 真: 0718-8411855
联系人: 夏隽 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