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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表示,2007年将更加严格进口废物口岸的监管条件。凡监管人员少,没有电子地磅、X光查验设备及单独货物堆场等设施的小口岸,停止受理进口废金属和废塑料的申报。
与此同时,中国海关正在研究、利用世界海关组织的相关规定,请出口国在货物出口前查验拟向我国出口的废物,从源头上打击废物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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