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袁秀贤广州七日电】陈成稳等十名广东省人大代表认为,由于珠江出海航道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现阶段港口的发展,令虎门港在开发建设中主要有五大方面的限制和困难:
一、违反了“一港一政一引航”的港口管理基本原则。虎门港是经国务院批覆的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也是经省发改委批覆的广东省地方重要港口,和广州港是两个独立的港口,引航、船舶调度属港口管理中的内部事务,一个港口来插手另一个港口的内部事务显然是不合理的,也难显公平。同时也不符合《港口法》第二十九条“国家鼓励和保护港口经营活动的公平竞争”的原则和交通部《关于中国港口引航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一港一政”和“一港一引航”原则。二、容易造成“多头管理”的局面,影响港口船舶航行安全。如果广州港务局以“四统一”为由进行珠江口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势必会造成“越位”管理和“多头”管理,对珠江口船舶航行安全极为不利。
三、破坏了虎门港的水陆港政的整体性,使港口管理出现混乱。
四、影响了珠三角各港口的平衡发展。珠江出海航道由广州港单独负责调度管理的做法有失公正、公平原则,不利于形成珠三角各港口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包括虎门港在内的珠三角港口群的和谐发展。
五、影响了珠江出海航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目前,珠江出海航道建设由广州港管理机构负责,航道维护方案由广州港务机构根据港区的生产发展需要和航道水深实际情况制定。这样对珠三角其它港口特别是虎门港是十分不利的。珠江出海航道疏浚三期工程,在广州港的组织设计下仅仅只挖至南沙港,却没有考虑包括虎门港在内的上游港口出海航道的疏浚,导致进出虎门港的船舶受到限制,五万吨级以上的船舶只能乘潮进出,不能全天候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