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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公路局下拨200万元专项资金,要求各公路干线用于5月至9月汛期的公路水毁预防和抢修。
据了解,省公路局要求各公路管理局在汛期来临前,要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养护,不能因排水沟、涵洞等排水设施受阻而造成水毁的发生;一旦发生公路水毁,要及时组织修复,将公路水毁灾害降到最低程度。如因水毁造成桥毁路阻等现象,应及时向省公路局报告,坚持《贵州省公路局公路阻断信息报告制度》,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进行抢修工作;加强水毁监控与治理,避免水毁诱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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