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经贸资讯

15日起124种添加剂及原料进出口有新规

2007-5-19 14:0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宁波检验检疫局昨日发布提醒,我国从5月15日起,对124种涉及人类食品、动物饲料的添加剂以及原料产品进行强制检验监管。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第70号公告,企业在进出口公告所列产品时,今后必须依法向进出境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同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监管和核查。检验检疫机构提醒我市相关进出口贸易商及生产厂商,要及时查阅第70号公告的详细规定,对于新增目录内的124种商品要及时办理相关申报和检验手续,并应提前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联系。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