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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产品可以出口巴基斯坦

2007-7-5 18:2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记者从莆田市检验检疫局获悉,从7月1日起,《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开始实施。这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贸协定。 
  按照协定规定,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6年开始,双方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除了货物贸易自由化外,协定还就投资促进与保护、投资待遇、征收、损害补偿以及投资争端解决等事项作出规定,将继续促进双向投资。协定还就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作出详细的规定。 
  据介绍,中巴双方的产业结构和进出口商品结构具有较强互补性。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产品主要为农副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和化工产品等,从巴基斯坦进口的产品主要为畜产品、水产品、矿产品、蔬菜、坚果都等。《中巴自贸协定》的实施,将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中国的企业创造更大的商机。 
  目前,莆田市企业产品进入巴基斯坦市场处于零阶段,许多企业正积极寻找机会进入巴基斯坦市场,莆田市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抓住机遇,深入研究《中巴自贸协定》及相关政策,积极开拓巴基斯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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