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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2007-7-9 16:4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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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关系人可有四种: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   1.基本关系人
  (1)承运人:负责运输货物的当事人,有时被称为船方。
  (2)托运人:也成为货方。可能是发货人(卖方)或者是收货人(买方)
  2.其他关系人
  (1)收货人:通常被称为提单的抬头人,可以是托运人本身,也可以是第三人。
  (2)被通知人:不是提单的当事人。只是收货人的代理人。是被承运人通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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