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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10个过5亿元物流企业

2007-8-20 15:5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全省首家“中国物流企业AAA级信用企业”全洲医药食品物流港建成了多功能立体全自动仓储中心。 
 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物流服务领域,均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安排用地;新办的独立核算的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和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财政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引导扶持……昨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标志着我省在着力改善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方面已迈出重大步伐。
  十大举措支持物流业发展
  据省经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2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将现代物流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六大板块之一予以重点发展。而此次出台的配套性文件《若干意见》是对《指导性意见》中发展现代物流有关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和充实,更着重于操作层面上如何发展现代物流业。其主要内容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改善经营环境、培育物流市场、加快对外开放、实行税收优惠、给予用地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培养引进人才、加强组织领导等十大举措。
  新办企业免两年企业所得税
  在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方面,《若干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物流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册资本金,可自成立之日起2年内分期到位。物流企业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办理冠“湖南”、“湖南省”字样的企业集团登记。


  而在税收扶持方面,《若干意见》指出,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报省国税局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独立核算的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和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此外,为鼓励技术创新,允许物流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3年要催生一批物流大鳄
  据悉,到2010年,全省将基本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把全省物流业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成并完善一批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重点建设1~2个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物流园区,培育10个年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大型物流企业,抓好20个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大型工商企业物流改造试点。第三方物流在全部物流业务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工商企业物流成本逐步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在2005年18.9%的基础上下降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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