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八项措施“护航”交通物流企业
2007-8-28 15:2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即日起,我市交通物流企业在运管费的缴纳上将可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集装箱运输车、经营性大型货运吊车载重量20吨以上部分,运管费减半征收;载重量20吨以上经营性大型货车实行运管费包缴制,一次性缴纳全年运管费,优惠两个月,按10个月征收。这是记者8月27日从市运管处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针对交通物流企业,市交通局运管处这次共推出八条优惠措施,对交通物流企业实行运管费优惠政策只是其中之一。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其他优惠措施包括:对申请从事交通物流的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在严格执行国家开业技术条件的基础)。支持外资、外地及本市的非公经济投入道路货运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物流企业。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分部和分支机构,总部出具信誉担保,免交通事故赔偿预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