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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外将征收单证费

2007-9-28 9:5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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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10月15日起,东方海外对出口至东南亚、中东、印巴及次大陆的货物将征收单证费:RMB115/BL。此费用为预付。   至香港、日本的货物不征收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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