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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神华物流港(集散中心)园区建设项目公告

2008-10-16 10:4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工业园区内建设包头神华物流港(集散中心)园区,该项目北临包哈公路、东临包神铁路,西起万水泉总体规划中规划的西区一街,东至西区二街,北起包哈公路,南至万水泉总体规划中规划的西区三路。总占地面积1376021m2,总建筑面积161125 m2。
  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有: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等方法,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并对评价区内的大气、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另外根据类比调查、资料收集等方法,对拟建项目的污染源进行分析核算,指出该项目中主要影响环境的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根据工程分析预测工程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最后结合拟建项目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着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为了使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评价单位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公告,以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给项目决策部门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包头神华物流港(集散中心)园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功能包括贸易、加工、仓储、配送、信息与咨询、功能服务、管理保障等。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停车场、道路、硬化、园区绿化以及公辅设施建设,包头神华物流港(集散中心)建成以后吞吐量为1500×104t/a的能力,货物包括原材料(钢材、矿石、工业盐、化工品)日用百货(百货、家电、纺织品、粮油)、液态化工品(甲醇、二甲醚、煤焦油、原油、成品油)、设备及零部件及神华集团内部采购的物资。本项目总投资50524万元。建设期为3年。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噪声污染源有:场地平整及挖方工程采用挖土机、装载机、平地机、振动式压路机、运输车辆等;货物平台、停车场和构筑物浇筑水泥作业中装拆模打击木板和钢铁的电锯、水泥搅拌、捣振等;装修作业中割锯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体建筑中卷扬机等机械产生的噪声。
  废气污染源主要有:①土地平整、道路地基挖方、构筑物地基挖方、管网布设路面开挖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②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③施工固废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④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⑤搅拌机搅拌物料时产生的扬尘。次要有:施工车辆、挖土机等机械燃油时,会产生SO2、NO2、CO、烃类等大气污染物,但这些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且为间断排放。
  水污染物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产生的施工污水。
  固体废弃物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开挖基槽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水污染物:运行期间仓库地坪冲洗废水;原油、成品油、煤焦油储罐清洗废水;生活辅助设施产生的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
  大气污染源:园区运行时产生的道路扬尘、货物(主要为矿石)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生活服务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及停车场运行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原油、成品油仓储过程会发的非甲烷总烃、甲醇、二甲醚仓储过程的挥发物等。
  噪声污染源:交通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社会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园区内运行时产生的固废、生活服务设施运行时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园区内汽修厂运行时产生的危险废物。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项目施工期控制不良环境影响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
  (1)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对围墙进行粉刷,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景观影响。
  (2)严格按照渣土管理有关规定,渣土进行及时清运并按照指定的运输线路行驶,送往指定的倾倒地点,以减少由于渣土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运输车辆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建筑材料或渣土,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的装载物在运输过程中加以覆盖物,防止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
  (4)施工场地出口布设湿草甸,可使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得到清洗,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市道路环。
  (5)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加苫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
  (6)施工场地安排专人每天进行道路的洒水清扫,以减少场地道路扬尘。
  (7)搅拌机应设在工棚内,并对作业场地洒水抑尘,以减轻搅拌机运行时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8)妥善合理地安排工地建筑材料及其它物件的运输时间,确保周围道路畅通。
  (9)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降低施工过程中机械噪声。
  (10)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1)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减轻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12)施工期产生的大量泥浆水和雨水,建设单位建有废水沉淀池,废水先经沉淀后外排。
  (13)建设单位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向当地环卫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计划,运往指定垃圾处理场。
  (14)建设单位将车辆运输时间安排在交通低峰时,避免由于建材的运输造成周边道路的交通阻塞。同时在交通低峰时运输车辆可以节约大量的运输时间、油耗及减少车辆慢行时排放的CO、HC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15)合理设计管线铺设工程,采用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并在管线沟槽上设置必要的临时通道,以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居民通行的影响。
  (16)道路地基、构筑物地基、管线地沟开挖等施工过程中,应限定开挖宽度,以减轻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植被的破坏而产生的水土流失的影响;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车辆运行时碾压地表植被。
  项目运营期控制不良环境影响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
  (1)采取在包哈公路和南绕城公路一侧修建辅路,并设置出入口,以减轻项目运行时的交通压力。
  (2)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减少刹车次数、及时清理路面尘土,从而减轻车辆扬尘、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取在货物装卸平台周围进行围挡和洒水抑尘等措施,以减轻货物装卸过程中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建设单位停车位设置在项目区开阔处,同时加强园区的车辆管理,限制行车速度,控制停车数量,可有效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5)园区内生活服务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而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6)矿石仓储建设封闭的储藏,减少粉尘的污染。
  (7)原油、成品油、煤焦油储罐的建设远离高压输电线,并满足防护距离。
  (8)铁路两侧的建筑,应在设在的噪声防护距离以外,避免铁路噪声对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9)建设单位设置“禁止鸣笛”等警示标志,以降低车辆鸣笛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10)货物装卸区域应设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并种植绿化屏障,以减轻货物装卸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1)园区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万水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12)园区内汽修厂运行时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后排入万水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13)园区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和处理。
  (14)园区内汽修厂运行时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要求,主要不良环境影响产生在施工期,但由于施工期时间较短,并经以上污染控制措施治理后,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充分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则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本项目拟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1、总论,2、园区规划和开发现状,3、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4、规划方案分析和污染源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6、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7、园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和环境保护措施,8、公众参与,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0、结论。若咨询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拨打下面的联系电话。
  五.征求范围及形式
  本次主要征求范围为:项目所涉及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六.联系方式
  对该项目的建设有异议或其他要求、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昆区校园南路78号。(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收)
  电话联系:0472-5368787(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0472—6919103(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子邮件:zhanghaoju0205@126.com
  七.起止时间 
  2008年10月16日——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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