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鞋子丢失遭遇理赔难 消协:可以按保价索赔
2008-10-17 11:1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托运礼品给远方的朋友,没想到惹出一场纠纷。山东大学学生小潘托运礼品给邹城的朋友,结果包裹损坏,礼品丢失,索赔俩月没有结果。 16日,山东大学学生小潘打电话向记者反映,她暑假期间在青岛某快递公司托运礼品给邹城的朋友。“包裹运到后,我朋友发现包裹外面的编织袋已破损,价值1380元的耐克限量版球鞋丢失,装在好易通电子词典包装盒的数据线、电池、维修单等也丢失了,还丢了一些面膜。”小潘和朋友随后向快递公司索赔,快递公司称没有证据证明小潘托运过鞋子,不能赔偿。记者随后拨打青岛这家快递公司负责人詹经理的电话,詹经理说:“小潘确实从我们这里托运过物品。不过货物运单上只标有衣服1件,不能证明小潘托运的东西里有这么贵的球鞋。”如果小潘能证明她托运过这些东西,快递公司才能赔偿。而小潘给记者展示当时签订的货物运单,货物名称一栏只写有衣服,件数上写着“1件”。保价栏写着保价3000元。对于这样的货运单小潘表示很无奈,“当时我问要不要写清楚,快递公司说没事,随便写写就行。”
记者随后咨询青岛市消协,工作人员邱先生说,针对小潘的这起纠纷,首先要明确责任方,如果证实托运物品在邮寄过程中损坏,那么责任方在快递公司。对于双方争议的托运物品问题,关键得看货物运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公司有义务点清货物,并在货物运单上注明。 如果不注明货物明细,而消费者又要求保价后,发生物品损坏、丢失时,快递公司负主要责任,消费者可以按保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