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快递资讯

邮政专营业务范围未定 民营快递业面临洗牌

2008-10-30 17:1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0月23日开始首次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在经过6年的多方博弈后,邮政法的第一个修订草案终于进入公众的视野。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现行邮政法自1987年1月1日开始施行。自2002年4月以来,相关部门着手对其修改。在邮政法(草案)修改过程中,邮政企业与非邮政企业双方的博弈一直没有停止过,到目前为止至少已十易其稿。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委员会提供的数字显示,2007年全国较大规模的快递企业已经有2000多家,其中多数为民营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约24万人,年营业额在400亿元以上。而浙江民营快递企业数量较多,业务发展速度快、规模大。浙江现有快递服务企业245家,从事快递工作人员12201人,业务收入保持22.8%的增长速度,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列全国第五位,业务量和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了解,目前,杭州有申通、圆通、顺丰、天天等多家快递公司,发展势头迅猛。 


尽管历尽周折,但新《邮政法》还是没有将邮政专营的单件重量明确下来,而这恰恰是众多民营快递企业所高度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它们的生存和发展。快递业内人士预测,新《邮政法》修订草案出台,会让邮政监管力度加强,一些小规模的民营快递企业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不规范竞争现象会减少,加速我国快递市场的洗牌。 


快递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购的购物方式。由于网购多数是通过快递来完成交易的,从而催生了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国内快递市场,近年来每年都保持高速增长的众多民营快递企业,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邮政改革的方案、快递巨头的动向、民营快递业的崛起、多方力量的摩擦与博弈,时时牵动着快递企业的神经。 


邮政法修订草案增加了“经营快递业务的规定”一章,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也就是说,国内的快递市场不再是一个民营资本可以自由进出的领域。 


早在2005年8月,中国国务院通过《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启动邮政体制改革时,就提出“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修订草案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此外,修订草案还规定了许可证申请和审批的程序。企业根据经营地域范围不同,可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或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小快递民营公司在最底层 


中国快递市场以丰厚的利润回报率、迅猛的增长势头、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企业和创业者的目光。以中国邮政EMS为代表的国有快递企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UPS、FEDEX等国际快递巨头都把中国当作战略目标之重点,而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凭借自身特点也在中国市场占有重要份额。眼下的中国快递市场,已形成“三分天下”之势。 


据统计,目前全国大规模的快递企业超过2000家,从业人员超过24万人。市场主体的构成主要是中国邮政、中国邮政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 “从企业数量上看,2000多家中,以民营企业为主。”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把不成规模的快递企业,甚至是一些未经合法注册的企业也计算进去,民营快递企业的数量更为惊人。 


“我们用的基本上都是中小民营快递公司,它们的服务比邮政好,收费比外资快递低。”杭州一家外贸公司职员陈小姐对记者说。近些年,中小型的民营快递公司换了一茬又一茬,“不断地有旧公司倒闭,又不断地有新公司成立”,大量中小快递公司好似处在一座金字塔的最底层。 


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了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经营范围,分省、全国、国际,企业的注册资金分别是50万、100万和200万元。“现在的问题是,绝大多数民营快递企业的注册资本并不符合上述规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有关人士表示。 


国内的民营资本从1993年开始进入快递产业,北京的宅急送、上海的申通都是那一年成立的。此后,越来越多的民营资金进入这个领域。“当时,快递是个新兴的行业,没有具体的部门管。”杭州本土一家“老字号”的快递企业负责人介绍说,很多民营企业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 


邮政专营范围依旧含糊 


此外,邮政法修订草案并没有规定中国邮政专营业务的范围。在邮政法过去长达6年的立法过程中,邮政企业的专营业务的范围也是引发最大争议的关键内容,甚至被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称为决定民营快递企业“生死存亡”的条款。 


有专家认为,“规定单件重量在一定标准以下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这样有利于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与之针锋相对的另一种意见是,“按照单件重量标准确定邮政专营业务范围,不符合目前快递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公平竞争,也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用户对快递服务的选择权”。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邮政法》提交审议的修改稿中,将各方关注的“邮政专营范围”定义为“国务院规定的范围”,这就回避了众多民营快递企业关注的邮政专营的单件重量。“由于此块涉及各方利益太复杂,所以,今后有关部门还将对这块范围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应该在新《邮政法》出台后再颁布。”有关人士表示。据了解,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邮政专营业务范围的具体方案。 


与此同时,民营快递企业也希望将商业信函排除在邮政专营范围之外。 


据记者了解,在2003年的新《邮政法》修改稿第五稿中,曾规定合同文本、产品目录、产品说明、广告单、宣传单、运输提单、期票、汇票、航空运输凭证等企业之间的商务往来信件不属于专营范围。但这一规定在之后的新《邮政法》修订稿中不再提及。这也意味着,一般只有30克—50克重的商业信函也有可能被纳入邮政专营的范围。民营快递公司有关人士昨日告诉早报记者,商业信函占据其业务量的近50%。 


多家民营快递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旦把邮政专营范围的单件重量定在150克以下,绝大多数民营快递企业将不得不倒闭。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