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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已批准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五十四个

2008-12-12 17:2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截至目前,中国国务院共批准设立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等六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计五十四个。海关总署称将积极推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使其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十一日举行的纪念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封关运作一周年暨“聚焦东疆合作共赢”签约座谈会上,中国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副司长吕伟红介绍说,区域整合的内容,是将现有的各类区域的功能、政策和法规进行整合叠加,统一区域名称,协调区域数量,实行统一的区域管理模式。“海关总署争取尽快出台《国务院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将选择条件成熟、各部门硬件一致的整合内容,进行局部整合,并通过“小步快跑”的方式,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最终达到全面整合。”  
  吕伟红指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作为中国面积最大、开放程度最高的保税港区,承担着国家赋予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担和为中外投资者打造兴业发展平台的使命。希望该港区围绕建设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目标,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先行先试”一些有利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改革措施,形成综合竞争优势,体现完备的功能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  
  签约座谈会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国介绍了东疆产业促进政策和配套优惠政策,签署了包括北港池通用散杂货码头、东疆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二十个对东疆保税港区功能开发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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