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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水路规费征收新政策出台

2008-12-29 14:1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顺利接轨即将实施的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日前,由省港航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明确2009年度水路规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的收费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本次出台公布的我省水路收费新政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内河航道养护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按有关规定征收;二是取消暂停征收部分收费项目。根据今年省政府发布的浙政发[2008]66号、浙政发[2008]75号两个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文件要求,除继续执行从2008年10月23日起暂停征收的“船舶证明签证费”中的三项收费项目外,取消“船员证收费”中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等六项收费项目;三是确定2009年规费征收月份。规定按月度定额标准缴费的本省籍内河船舶,2、3、6、9、11、12月份的规费,按月度定额标准的50%征收,其它月份按月度定额标准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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