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快递服务 戴上“紧箍咒”
2008-1-24 0:2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快递服务行业戴上了“紧箍咒”。记者昨天从市邮政局获悉,首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在我市已经实施,其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快件的赔偿限额最高为服务费的5倍。
近年来,邮政EMS以及国内外各家快递公司各种形式的快递服务业进驻我市,但由于缺乏行业标准,随之产生的投诉量也在迅速上升。其中针对没有保价(保险)的快件损毁或者丢失后的赔付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消费者王先生通过一家民营快递公司往南京邮寄发票,然而几天后公司却告知快件丢失了。由于没有保价,在赔偿问题上快递公司员工互相推诿,只肯按照所收快递费3倍赔偿,也就是赔偿15元,这让王先生恼火不已。
市邮政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这一问题,《快递服务》标准中规定,如果传递过程中因快递公司原因出现了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等情况,快递服务企业须对快件的损失进行赔偿,信件类执行按照本次服务费用的两倍进行赔偿的规定;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快件发生丢失,按照规定快递公司只对购买了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因此递送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虽然《快递服务》标准已经出台并开始实施,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快递企业都能够自觉地依照标准经营,记者采访中发现,就快递服务包裹丢失或损坏的赔偿额度看,除邮政EMS外,大多数快递公司服务明显低于“标准”,就算快件丢失,最多也只赔偿3倍的快递费。
对此,许多市民都希望能够有相应的部门来实施严格监管,工商、消协等部门和组织以及消费者自身也可以参与监督,共同提高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