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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7中国物流之三快递突围

2008-1-8 3:0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渐注重“成本”减低和“效率”提升的中国快递业,“速度”已经成为一种行业特色,魅力日益得以彰显。
    然而,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在发展过程中,国有与民营企业在合理利益平衡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尤其是在外资悄然抢滩中国快递市场的背景下,中国的快递业似乎显得有些茫然,甚至有些手足无措。 

博弈:《邮政法》悬生死
    民企寝食难安

    《邮政法》自1986年实施后,从2002年4月就开始着手修改,到今年5月24日推出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已经是修改稿的第九稿了。修改稿迟迟不能最后敲定的主要原因,就是民营快递公司对《邮政法》具有的典型的垄断性规定表示强烈不满。并且由邮政方面主导的《邮政法》根本就难以让公众和包括民营快递企业在内的相关利益方放心。
    这一法律的修改直接关系快递行业的格局,围绕邮政专营权的问题,邮政、民企以及国外快递公司一直进行着博弈。从最初的生存诉求到眼下的公平诉求,民企的上书无疑是一种立法进步。
    对于发展迅猛的快递行业而言,《邮政法》确定的专营权是一条生死线。从500克标准降至300克再到150克,邮政的让步看似民企的成功,然而这条生死线一旦法定化就意味着民企的生存权难以保障。
    立法博弈的背后是利益之争,民营企业要求的不仅仅是生存,更重要的是公平。国家邮政与民营企业的博弈并不仅限于《邮政法》的修订,包括行业标准的设定、行业协会的成立甚至行业数据的发布,双方都在积极主动地表达着利益诉求。
    这场博弈仍将继续下去,至少《邮政法》修订第九稿中邮政专营范围依然还是“待研究”的标注,这无疑表明民营企业一直的努力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进展:《快递服务标准》
    民企求公不买账

    由国家邮政局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的我国第一部《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从今年7月6日到7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20日,我国首部《快递服务标准》结束了半个月的征求意见公示期,进入审定阶段。《快递服务标准》通过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征集了近700条意见,集中反映在"服务时限、服务费用和赔偿标准"等在三方面。
    9月21日,国家邮政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发布和制定的相关情况。该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邮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快递服务标准》的出台,无疑将加大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的监管话语权,并成为《邮政法》制定的部分基础。
    "这只是推荐性的标准,我们关注的是《邮政法》对邮政专营所作出的范围规定,那才是攸关我们民营快递命运的。"一位民营快递企业人说,他们虽然关注《标准》的出台,但是不会完全按照《标准》规定办事。
    但是,由于《快递服务标准》只是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加上《标准》并没有对快递企业所关注的邮政专营范围做出规定,所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民营快递企业对该《标准》并不感冒。

忧虑:外资抢滩
    危机已然降临

    今年5月28日,联邦快递开始在中国推出国内限时服务,投入运营的国内限时服务包括“次早达”、“次日达”和“隔日达”服务。其中,“次早达”为全国30多个主要城市的客户提供服务,而 “隔日达”服务则覆盖全国200多个城市。
    9月3日联邦快递宣布,对在中国新推出的国内限时业务进行一系列服务提升,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周六将成为国内限时服务的正常工作日。另外,客户还可以享受到派送证明及签单返还服务,单票货件的最高货物申明价值由博返约10万提高到了25万,而且“准时送达保证”的适用范围也扩展至“隔日达”服务
    针对外资快递公司强有力的营销策略和咄咄逼人的气势,
    中国邮政8月28日正式推出“国内经济快递”业务,主要为批量交寄且量大、邮件内件重和对邮件安全、信息反馈及服务综合性价比要求较高的物品类业务大客户提供服务。经济快递邮件资费最低起重12元。
    低价竞争的主体正是广大的民营快递公司,也正是依靠低价,才使民营快递得以占据一席之地,并不断的发展壮大。不可否认,民营快递正在快速占领中国邮政原有的市场。一方面国际快递巨头兵临城下,一方面民营快递群雄逐鹿,中邮强烈感受到危机的降临。
    如何“攘外”、如何“安内”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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