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快递货物频频寄丢 榕网络卖家纷纷投诉
2008-3-18 19:1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2340元洗衣机寄丢,快递公司只肯赔200元!”“我通过邮寄给江苏买家的昙花,寄了十几天也没寄到,现在这昙花哪去了都不知道!”……连日来,福州许多网络卖家拨打968111反映快递公司的问题。
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购物,而网购离不开快递业务。但目前福州市场上的许多私人快递公司操作不规范。据福建省工商局消保处数据分析中心统计显示,去年全省有关快递公司的投诉达777起,比2006年增长了103.4%,主要集中在邮寄货物损毁和丢失。
【读者反映】2340元洗衣机寄丢 最高只能赔两百
“我邮寄的昙花不翼而飞了。”昨日,家住福州中亭街的陈晓向本报投诉,福州申通快递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公司)的员工将她邮寄的昙花扔了。
她介绍,2月21日,她通过福州申通快递公司,向江苏宜兴市的一位网络买家邮寄了一株价值300元的昙花。可一连10天过去了,昙花却迟迟未送到买家手中。她多次致电申通公司,得到的答复均是昙花仍未卸车。3月4日,申通公司业务员来电说,她所邮寄的昙花由于地址贴错,被退回来了。她只得叫业务员把昙花送回来,但接过包裹箱时却发现里面的昙花不见了。业务员解释是,该公司员工以为退回来的昙花没人要就扔了。
昨日,在位于福州工业路418号的申通公司内,该公司一自称毛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陈晓所邮寄的昙花包裹确实被退回来了,但箱子里有没有昙花,她并不知道。
毛姓负责人说,陈晓交给业务员的包裹是陈晓封存好的,业务员没有打开查看便贴上了邮寄单,所以陈晓说箱子里昙花丢失,快递公司不能赔偿。只要客户在邮寄单上写清楚收件人地址,对于包裹内的样品和数量,不管填不填他们都会负责送。
2月27日,家住福州福新路的张林财通过福建万隆华宇物流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公司),给广西买家邮寄一台价值2340元的滚筒洗衣机,3月13日也被快递公司通知货物丢了。万隆公司一业务经理说公司按规定给予赔偿,但最高不超过200元。
“这明显是霸王条款,2340元的货物丢了只给赔200元太没道理了。”张林财说,在货运合同“非保价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最高不超过货物损毁或灭失部分运费的2倍”一栏中,是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签的“同意”二字。15日,张林财又到万隆公司理论,该公司同意再为其查找三天。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晋安区福光路的万隆公司了解情况,却被告知负责人到上海开会。随后,万隆公司一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邮寄洗衣机丢失事件,他们正和客户协调。
【原因探析】快递公司门槛低 一拖二赖三隐身
为何快递公司频频将客户货物寄丢?福州市邮政局一负责人透露,目前,福州私人快递公司准入门槛很低,只要有人员、场地、资金,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注册。
福州某快递公司一陈姓副总也说,物流快递在福建才起步两三年,一些快递公司的邮递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对所送物品缺乏责任心,导致货物遗失、损坏的事情时有发生。“另外,一些邮递员也抓住了快递合同的漏洞,私吞贵重货品,然后以较低价格进行赔偿”。
“一拖二赖三隐身是快递公司遇到麻烦时经常用的三招。”陈副总介绍,特别是一些刚开始接单的小快递公司,它们为了发展业务量,经常给业务员下达一天业务量,少则一两百件,多则四五百件,这就难免造成一些快递公司重数量轻服务质量。
据了解,现行的货运合同多由各快递公司自行印制,合同格式和内容极不规范。这也是近两年托运人与承运人间纠纷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陈副总说,货运合同纠纷焦点主要在于合同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有些快递公司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托运人,有的甚至不通知托运人,任意填写或变更托运单内容。
陈副总介绍,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通过各种安全措施保护快件安全,“但这个行业标准目前还没有多少人知道。”陈副总说。
【律师说法】快递公司自定条款 不少明显不公平
像陈晓的情况,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丁律师表示,快递公司接收了填写“昙花”的包裹时,可视为已承认包裹内的货品。
而张林财的情况,丁律师说,快递公司运单背面印制的“契约条款”,属于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其中关于未保价的快件受损后,最高赔偿金额为运费两倍的内容,含有免除和限制赔偿责任性质,在未提请托运人注意或未亲自签名确认情况下,该格式条款可视为无效条款。
福建省工商局消保处一负责人说,一些快递公司自己制定的一些条款,如果属于单方制定的不公平条款,那也是不合理的。比如消费者邮寄价值十万元货物,丢失后快递公司只按照条款赔偿不超过运费两倍,这明显不公平。(记者 弓少星 黄孔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