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海运通关

海关对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的要求

2008-3-28 1:5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应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事先向海关办理下列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   1.向所在地或主管海关办理企业、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海关认为必要时,承运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它方式的担保。
  2.承运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
  (2)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运输工具的行驶证(影印件);
  (3)驾驶人员执照(影印件,船舶可免交验);
  (4)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申请表。
  经海关审核同意后,颁发有关批准注册登记证书。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