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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各国海关发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2008-3-31 23:3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海关发票格式不一,不同国家或地区有其本国或本地区规定的专门格式,来证内一般有规定,切勿用错格式.
  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3.关于海关发票价格构成的填写,海关发票一般均要求列明构成该价格的各项费用,若按CIF价格条件成交,则应分别列明运费,保险费和FOB价格,这三者的总和应与CIF货值相等.此外,尚应列明包装费,打包费,货物运至装运港码头的搬运费等费用."出口国当地市场价格"以本国人民币表示.但该栏价值应比FOB价格低4 ̄5%左右,否则会被认为是低价倾销.
  4.有些国家的格式有"费用栏",填写时应尽量填全.如果有"是否包括在国内市场价内"的要求,也应给予表明.如果填"不包括"或"包括"都直接影响"国内市场价"的计算额,应注意计算的正确.
  5.关于海关发票的签署,要求以个人名义用手签方式签署的海关发票,则不盖公章;如需要监签人(证明人),也要手签.海关发票的签字人或其他单据的签字人不得作为监签人.海关发票如有涂改,须由原缮制人用钢笔小签,不能加盖校对印章,也不得由监签人代行.
  6.海关发票的"原产地"一项应填"中国"字样,切勿漏掉.
  7.海关发票是用外文印制的,填写时一般要用相应的外文进行,要求文字简
  8.西非海关发票中,有以个人名义签字的,要求填写见证人,签字则该“见证人”不能出现在其他出口单据上,即签字人与见证人是2个独立的身份出现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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