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农产品物流问题研究
2008-4-1 14:2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摘要]本文认为,农产品物流对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长期制约农产品流通的物流问题仍然十分严重,重生产、轻流通的现象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我国农产品物流信息体系不健全、农产品物流环节浪费严重、农产品物流成本高、农产品物流过程增值能力弱。文章提出,为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农产品物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提高政府对农产品物流的重视程度,加强农产品相关物流设施的建设,建立农产品物流投资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同时,在现有物流制度下努力构建第三方物流中心,提高物流客体的增值能力,培养交易过程长期、稳定的物流链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创新农产品物流体系。
(中经评论·北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事关全局,只有真正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才能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目标,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农村面貌,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在于引导第一产业自身的升级及其向第二、第三产业的演进。在国民经济结构演进的过程中,传统农业生产受限于自然条件、工业化方式受限于产业集聚效应及产业关联效应等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制约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要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加快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而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正是提高农产品增值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对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新农村建设中农产品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的政策以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但是,在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长期制约农产品流通的物流问题仍然十分严重,重生产、轻流通的现象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农产品物流信息体系不健全
我国农产品物流信息体系不健全,广大农产品生产者了解产品信息的渠道非常少,甚至连政府所拥有的信息资源都不易获得。由于不同的企业和监管环节具有不同的标准体系,不同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对流动的农产品的控制和监管信息缺乏共享机制,使下游机构或最终消费者难以对农产品生产情况等上游监管信息进行回溯性反馈,上游机构也无法对农产品流向进行跟踪,监管缺乏系统性和集成性。同时,由于农产品供应缺乏统一的物流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导致了农产品交易的高成本、低效率,不利于整体效益的提高,也不利于农产品安全质量监控。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生产者不能充分掌握农产品流通信息,不能根据相关信息安排生产,导致了供应链中的产销脱节。
2.农产品物流环节浪费严重
与工业品不同,农产品是有生命的动物性或植物性产品,在物流过程中存在包装难、装卸难、运输难、仓储难等问题。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多以常温物流或自然形态物流形式为主,缺乏冷冻冷藏设备和技术,导致我国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的损失率达25%~30%,每年约有总值750亿元的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腐烂、损失,而发达国家果蔬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蔬菜水果物流更为典型,产品一直处于其采后生理需要的低温状态,即形成了一条冷冻链:田间采摘后预冷-冷库-冷藏车运输-批发部冷库-超市冷柜-消费者冰箱,水果蔬菜在物流环节的损失率仅为1%~2%。
3.农产品物流成本高
2003年,我国粮食的物流成本在整个成本构成中占40%以上,鲜活产品占60%左右甚至更多,而发达国家的物流成本一般控制在10%左右。以2006年7月西瓜上市价格为例,各原产地收购价格普遍较低,约为每公斤0.3元-0.7元,安徽毫州甚至更低,为每公斤0.2元,而同期北京、深圳等城市的西瓜批发价则在每公斤1.6元~2.4元左右。其中存在大量不合理运输(如无货运输、对流运输、迂回运输、重复运输、倒流运输等)及不合理包装问题(如保护功能欠缺、包装规格不统一、回收利用率低等),致使农产品物流成本过高。
4.物流过程增值能力弱
从农产品产业化整体来看,我国对农产品生产非常重视,投入较多,但产后投入明显不足。如果能够更多关注生产、流通、加工一条龙的产业链经营,大力提升物流过程增值能力,将有巨大的利润空间。
例如,我国出口到日本的蔬菜,被其物流公司在日本码头迅速拆分成小包装,两根大葱一个塑料袋,两三个青椒一个小塑料盒,立刻送到超市甚至居民家里。这样赚的利润就是我们生产、出口企业的10倍。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产值的比值为1:3~1:4,而中国仅为1:1或稍多一些。水果采摘后经过储藏加工,国外增值比例为1:3.8,我国仅为1:1.8。我国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比例为1%,保鲜储藏比例不足20%,加工比例不到10%。农产品附加值的真正实现是在物流过程中,我国的农产品绝大多数在生产地以原始产品的形式销售,农产品物流过程增值能力非常弱。
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展农产品物流的对策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产品物流在解决“三农”问题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推进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1.政府要给以高度重视
我国各级政府在资源和政策上拥有许多优势,可给农产品物流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扶持。首先是财政支持。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持仍然非常有限。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各级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入逐渐增多,这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高,同时也能使农产品物流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其次是政策支持。农产品需求缺乏弹性,产量大幅增长时如果农产品物流企业收购能力不足,便会引起价格大幅度下跌,从而导致农民收入总量下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因此政府应建立一整套农业收购政策,丰年时主动增加农产品的购买量,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2.加强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
产品价值的实现不是必然的,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商品价值的实现。农产品物流设施落后就是制约我国农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利因素之一。
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交通不畅、农产品销售障碍多等问题,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新建公路里程,全国所有乡镇通油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清理阻碍农产品自由流通的种种人为因素,实行绿色通道,实现省际互通;引进先进的农产品物流技术,促进设施的更新换代。
3.建立农产品物流投资的激励机制
发达国家的农产品物流是一个价值增加的过程,而我国的农产品物流却是一个质量减损的过程,其价值增长缓慢。其原因之一就是农产品物流需要专用技术和设备,如果达不到要求,就不能保障物流效益。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技术与设备落后,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投资乏力。
政府应建立有效的农产品物流投资激励机制,针对许多物流企业自身资金不足、无法进一步扩展市场等问题,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通过优惠贷款等措施,重点扶持一批龙头物流企业,带动更多的物流企业追加投资,滚动式发展:消除一些制约农产品物流投资的政策性因素,鼓励多种所有制的物流企业共同发展。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贯彻政府物流政策的半行政组织,物流市场的规则运作需要它们的积极参与和推动。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相应的行业协会也相继诞生,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仓储协会、中国国际货运管理协会、中国集装箱协会等。它们在信息资讯、鉴定认证、物流交易、法律保险、合作交流、推广宣传等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及时传递市场消费变化信息,把握需求动态;通过鉴定认证服务为会员提供农产品安全鉴定认证,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农产品物流监控追溯系统的安全保证;利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实时的市场交易信息,为物流企业的生鲜农产品找到销路,减少交易的成本,实现效益的最大化等。
5.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
鉴于农产品物流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背景下,应大力发展城市郊区市县的物流中心,并以此为中心构建农产品物流运作的新模式。在广大农村地区设立众多农产品收购点,在对农产品进行集中检验、收购、分类和简单包装后,运输到城市近郊的物流中心,进行储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和配送等作业。安全监管部门对这些农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后,再由物流中心分送到城市的各个集贸市场,构成一个完整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传递信息流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既可与物流中心合二为一,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作,通过会员费和广告收益来维持运营;也可以在政府的直接参与下,农民以协会或合作组织为单位参加农产品交易,由农业协会等组织负责经营管理。电子交易平台最大的好处是能及时反馈市场需求信息,避免农民的盲目生产,合理组织资源,调节产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农产品物流监控追溯系统的管理者和农产品标准的制定者,在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协会、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是该系统的用户。该系统数据的积累还能为农业灾害预警与监控提供支持,是实现高效、优质农业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之一。
三、农产品物流的制度创新
当前我国物流制度比较混乱,在现有的物流制度下,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创新:
1.努力构建第三方物流中心
在所有这些物流主体中,最重要的是第三方物流中心的构建。只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物流中心才能真正明确农产品的物流主体。
2.提高物流客体的增值能力
农产品物流链包括运输、加工、包装、仓储、配送等环节,单一发展某一个环节的增值空间十分有限,通过提高物流企业在整个物流链纵深发展的程度可创造更大的增值空间,使物流客体增值能力增强。从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值的构成来看,农产品产值的70%以上是通过产后储运、保鲜、加工等环节来实现的。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产后产值与采收时自然产值的比例美国为3.7:1,日本为2.2:1,物流客体的增值能力非常强;而我国仅为0.38:1,物流客体增值能力弱。
3.培养长期、稳定的物流链条
物流通道上下游主体之间大多为纯粹的市场交易关系,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关系。所以要创新农户组织,改变以分散农户为物流起点的现状,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推广现有的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的经验,提高合作组织对农户的覆盖范围,从起点上消除农产品物流杂乱无序的状态;创新中间商组织,采用资本经营的方式,在相关产业中实行联合,重新定位自己的功能,积极谋求与上下游交易伙伴的合作,培养长期、稳定的物流链。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我国农产品物流在应急环节上具有滞后性。如2007年3月的海南香蕉事件,由于误传香蕉会致癌,造成当地香蕉价格猛跌。虽然事后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澄清,但这些举措一直到香蕉收购价格异常暴跌近半个月后才匆匆出台,之后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外销渠道,导致香蕉在海南大批滞销,蕉农损失惨重。而同时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的香蕉价格却居高不下,未有明显回落。这一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农产品物流在应急环节上的滞后性。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灾害防控和应急能力,一方面应尽快实现物流企业流通过程的产业化、集约化,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在处理重大问题方面态度明确,有所作为。
总之,只有充分调动原有物流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整个农产品物流体系的演进,才能使过去的潜在利润转化为现实收益。只有改善和发展农产品物流,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充分发挥农产品物流的作用,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才能更好地实现农产品应有的价值,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因此,只有把农产品物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才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