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全面实施整治
2008-4-14 12:3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中广网成都4月14日消息 (记者邵立肃 郑轶 通讯员 卢学民)记者昨天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以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北京奥运会召开,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为期3个月全面整治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的集中行动已经开始。
这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了何宗志总队长任组长,张朴副总队长任副组长的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是为配合全省交警正在开展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而进行的专门行动,确保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通行有序,分道限速规定行驶,故障车辆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促使不系安全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因超员、超速(含超低速)、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下降20%,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4月的前半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所属各大队已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沿线护坡、跨线桥、收费站等地点,悬挂、刷写一批提示性、警示性宣传横幅、标语,在可变信息板上发布集中整治宣传内容、横幅标语,并张贴宣传挂图或集中摆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一些大队还组织警力到行经辖区高速公路的主要客、货运单位上门宣传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4月16日开始,四川省各级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加大对各高速公路上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车载摄像、照相设备、巡逻车喊话等现有科技装备和手段,以及收费站发卡计时等方式,将在高速交警扩大路面管控中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针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该扣留的扣留,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的,处罚后责令违法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有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后责令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就地卸客转运,消除危害后放行;在行车道或应急车道(路肩)停放车辆,以及因故障或紧急情况停车但未设置警告标志的,责令驾驶人按规定设立警告标志标牌、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时通知清障牵引车辆拖移并依法处罚;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以及客车在高速公路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夜间疲劳驾驶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责令强制休息。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执勤的高速交警在巡逻中发现车辆占道行驶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喊话并责令其立刻改正,并使用摄录设备固定违法事实;对驶向主线站方向的,可通报主线站执勤民警实施现场处罚;其他情况要及时通报监控中心在前方情报信息板发布违法信息,并上传至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实行非现场处罚。同时要求执勤民警充分利用警用无线查询终端等技术设备,及时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协查通报系统信息的自动关联比对,有效查缉涉牌涉证违法车辆,结合已经开展两月的“破现案挖积案、打盗抢抓逃犯”大会战,与治安、刑侦部门联合打击“车匪路霸”行动。省交警总队提醒高速公路支队、各大队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管理台账,落实源头监管制度,及时汇总途经本省的外地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登记地的交巡警部门,车籍地交巡警部门要配合高速交警及时会同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整改。高速公路支队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气象、交通路政、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急救中心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预防。并要教育、警示执勤民警提高安全执法意识,切实做好执法中的自身安全防护,防止发生意外。凡是民警执勤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