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关”要的就是合力
2008-4-16 10:0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洪厚兴 自2000年,宁波、上海最早提出“大通关”概念以来,“大通关”字眼便不断见诸报端。而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明确指示“实行‘大通关’制度,提高通关效率”,则把实现 “大通关”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如今,从东部沿海到中部腹地、继而西部区域,在海关、外经贸主管部门等的主导下,“大通关”已在全国迅速发展。在这迅速发展的背后,展现的是“大通关”在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方面的巨大优势。也正是由此,它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企业所重视。我们不难发现,进出口货物在通关时会涉及到多个部门——海关、检验检疫、国税、金融机构、外经贸主管部门、保险、生产企业、运输仓储企业、货代企业等多个国家执法机关和商业机构。对于货物通关来说,每一个机构都是一个“槛”,这些“槛”的存在,都不可避免地“堵塞”物流的顺畅。“大通关”就是要利用最科学、合理的手段,让这些“槛”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对物流的堵塞。这其中就体现了各部门之间的合力。 目前,从各地实行“大通关”的实践结果来看,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时间大都减少到了原来通关时间的1/2,甚至1/3。而这其中“属地报关、口岸放行”以及“电子口岸”发挥了最主要的作用。据有关统计,通过“电子口岸”申报系统,企业录入每艘船的申报时间从原来的60分钟降低到20分钟;申报周期由2天缩短到1天;每艘船的申报成本从1500元降低到500元左右。 “大通关”在提高物流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物流成本。在这之中,各部门之间的合力发挥了关键作用。希望在其他物流领域,各物流主管部门也能够更好地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物流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