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快递服务的"霸王条款"?期盼行业规范出台
2008-4-20 2:08:00 来源:保定晚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年来,快递服务市场蓬勃发展,原来由邮政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一方面,它为市民寄送急件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但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快递公司的不诚信等行为,加之缺乏行业规范和组织自律,快递服务行业的形象正在大打折扣。
保定市民王先生找了一家快递公司托运一台"IBM"笔记本电脑到上海。他向快递公司支付了运费。当物品送达目的地时,收件人当面开箱验收,结果发现箱子里的笔记本电脑变成了两块砖头。得知情况后,气愤的王先生随即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但快递公司称,王先生托运时已在所谓的“快递详情单”上签过字,而这份“详情单”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如果发生物品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快递公司“最高赔偿金额为300元”。
王先生的遭遇绝非偶然,市民刘小姐的遭遇也颇具代表性。据王小姐介绍,前几天,她的一位亲戚从陕西通过某快递公司寄给了自己一件风衣。事后刘小姐从单据看到,从发货到收货用了十天,不仅时间超长,而且这还是在她接到亲戚电话,得知东西已寄出,向快递公司打过两次电话催促后的结果。后来她向快递公司反映情况后,才知道这十天时间不是耽误在路上,而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快递的邮件到保定已经一周,他们整理货物时漏送了。经过此事,她对快递公司的选择格外小心。
不可否认,快递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空白,满足了多样需求。但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许多快递公司规模不大,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话、几个雇员就开张。不少小公司除业务电话外,连个经营规范、收费和赔偿标准都找不到。
另外,快递公司还存在收费和风险标准不一的问题。以投送一部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为例,被咨询的6家公司就给出了6种收费答案,各家在物品保价赔偿上更是千差万别。不少公司业务人员面对询问闪烁其辞,或答公司没有相关规定,却口口声声郑重保证丢不了;有的公司则声称,一旦快递过程中出了诸如错投、损坏、灭失或内件不符时,参照有关邮政法规给予运价的3倍赔偿,有的甚至拒绝赔偿;至于出现诸如货物隐私泄露等情形,不少被调查者只说:保证不会有这样问题!但如果发生了上述情况后,如何赔偿他们也说不清楚。
据悉,针对快递业发展现状,国家邮政部门出台了一项新规:同城快递服务费用不应低于每件人民币8元,国内异地快递服务费用应每件12元;其目的就是来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的发生。同城快递服务最长时限为1个工作日,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最长时限为3个工作日。针对目前出现纠纷最多的物品损坏赔偿等问题,标准在现有赔偿标准基础上也有所捏高,例如包裹类快件赔偿则按国内快件不低于20元/公斤、最高不超过100元/公斤。
对于快递行业的监管,也是近年来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一大难点,中国现行的《邮政法》,并不适用于非邮政快递企业,对于这个市场有需求、百姓有抱怨的行业,该用什么方法来管理?专家指出,快递服务行业存在诸多“霸王条款”,是引发消费争议的重要原因。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对快递服务格式条款进行梳理、规范,并抓紧制订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大力宣传推广,同时尽快制订出台快递服务标准等行业规范,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张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