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若干规定》将从今天起施行
2008-5-1 10:31:00 来源:每日商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 昨天来自运管部门的消息,为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杭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若干规定》将从今天起施行,很多不规范的货运行为将得到纠正。
根据《规定》,依法批准投放的小型物流配送车的技术条件和外观标志标识,应符合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要求,其外观标志标识应保持完整和清洁,不得随意改
变。除已投放的货运出租汽车外,小型物流配送车不得装置顶灯和计价器。其他运输车辆不得设置、喷涂与小型物流配送车相同或近似的外观标志标识。
运管部门表示,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利用小型物流配送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此外,物流配送运输经营者承接单件货物的,其体积不得少于0.25立方米,或面积不得少于1.2平方米,或长度不少于1.8米,或重量不少于40公斤,但不得超过限载规定的体积和重量。
根据《规定》,对货运需求频繁的商厦、超市、专业市场、商务楼等,应在经营区域内设置必要的专用装卸货物泊位。没有条件在经营区域内设置专用装卸货物泊位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可以于非交通高峰时段在附近支小路或人行道临时停车和装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