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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司机从未享受过“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2008-5-13 13:41: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绿色通道?好像只在今年雪灾时临时实行了一个多月,以前从来没有”;“绿色通道政策是有,但由于它的限重规定,我从没有享受过它的好处”;“我看过别人车上有绿色通行证,但一来好像没什么用,二来我们也不知道该找谁办”……在安徽和江苏的几大农贸批发市场,许多本地的和外地的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应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费用给予减免,但实际上真正能享受到该政策的运输车辆少之又少。

不清楚“根据什么收过路费”

  多位接受采访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司机们表示,从未享受过国家的“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安徽省合肥周谷堆农贸批发市场的王师傅说,虽然国家现在部分道路确实对农产品运货车进行通行费减免,但前提是每车限重20吨。“这样我倒宁愿超载了1/3的量,虽然免不了过路钱,有时候可能还要罚款,但合计下来反而会比较划算,因为执行减免费政策的关卡实在太少了。”
  “今年年初雪灾时,倒是无论超载与否都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但如果途经外省公路收费站时,我们不主动提,他们并不会主动免收相关费用。”江苏省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生鲜配送中心运输科科长刘书平对记者说,“我就是在交了半个多月的钱后,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临时政策,但人家也不会把钱退回来了。”
  据安徽和县皖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杨含军介绍,除了国家政策外,各省往往还有省内绿色通道政策,也有相关部门颁发过省内绿色通道通行证。“但这也是有前提的,即当农产品出现‘卖难’时实行。但‘卖难’如何定义呢?这又是一个很模糊的问题。”
  “依据江苏省交通厅、农林厅、扶贫办、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只要有省内的‘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在经过普通公路收费站或轮渡时免收通行费,这对省内通行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刘书平说,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即该证的办理十分困难。以苏果为例,全公司共有几百辆运输车,但至今仅有五辆配有该通行证。据了解,该证仅针对苏中、苏北各县及茅山老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数量为国家、省级龙头企业每家5张。
  这种各省发放的通行证均实行一车一证政策,不可转让或买卖,且在省际通行时不具效力。但在实践过程中,这些措施的执行往往也是问题百出。“我这辆车上的通行证就是从一个山东老板手里花两百元钱买来的,这边很多司机都买过这个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总的来说,过收费站从来没有因此而免过费用。”和县皖江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尹师傅这样告诉记者。为一探究竟,2008年4月15日,记者特地跟随尹师傅的运菜车赴南京市白云亭蔬菜批发市场。路经江苏某收费站时,收费人员照例还要收费,但当记者向其出示了该“绿色通道通行证”后,才被允以放行。
  “这种情况从来没有过啊!可能是看到了你们的摄像机吧。”尹师傅大呼不解,并向记者出示了厚厚一叠直至前几天的缴费收据。“他们究竟是根据什么决定收不收我们运菜车的过路费呢?”

非本省车辆常常受到区别对待

  事实上,早在2006年1月15日,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就全部开通,该网络直接连通了全国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
  今年3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延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全免通行费政策。对在全国五纵二横国道主干线“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继续免收通行费。
  为进一步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继续实施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从原有政策截止日期3月31日延长至今年年底。
  3月28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下发关于“绿色通道”免费通行通知;4月,江苏省政府在盐城东台市召开了全省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强调,要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截至4月10日,几乎全国各省市都下发了类似的通知。
  但是,在这所有的通知中,记者发现,只有“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才能享受全免政策,而超载明显是被排除在“合法”的范畴之外的。这导致坚持“不超载就亏本”的运输商们根本无法享受该免费政策。
  另外,在许多省市下发的通知里,都出现了“要加强对各收费站点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的字眼。加强执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政策有时候会在落实的过程中变味儿。“2006年五六月份,适值初夏高温之时,我们市场的一个司机运一车辣椒,在浙江湖州高速路口被扣了3个小时,原因是超载。但同时很多浙江籍运输车也超载,交警并不阻拦,最后我们的司机交了1200元罚款。”杨含军说,虽然国家规定对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各地要切实做到优先放行及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等政策。但事实上,许多省的非本省车辆常常会受到区别对待。

鲜活农产品运输 应减少滞留时间

  对此,原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处处长、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的崔忠付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主要还是地方、部门利益在作祟,使得本省、外省运输车辆无论超载与否都有差别。合法时,可能本省车辆能免缴通行费。而外省车辆要么全缴,要么缴一部分;超载时,可能本省车辆并不罚款,而对外省车辆则执法严厉。”
  据他介绍,绿色通道当初是由交通部、公安部等几部委联合制订的。当时只要求各省市给运输农副产品的车辆提供通行的便利,减免有关的通行费用,但管理事权还是在地方。有的省市政府为了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比较重视这个政策,比如云南、陕西等17个省(区、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了通行费全免的“绿色通道”政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有些省市可能考虑到运输者不是本省市的,不愿意把减免的优惠让利到其他地方,于是就做姿态减免一点点或者根本不减;另外,部分一线交通执法人员也不严格执行国家的“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没有考虑到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应尽可能减少滞留时间。
  对此,交通部专门在年初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务必在2008年1月20日前全部实现对省内外车辆实施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
  崔忠付表示,如果各省市能抛弃地方保护主义,切实落实“绿色通道”的减免政策,对于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稳定农产品价格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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