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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严禁“大船小证”船舶进入水运市场

2008-5-14 20:09:00 来源:盐城市交通局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笔者在盐城市亭湖区新洋港航道看到,该市船检局验船师正在对内河油船500总吨、内河化学品液货船150总吨及河船200、600等总吨的“临界总吨位”船舶进行重新丈量复核,并当场重新签发船舶吨位证书。这是该市开展“大船小证”自查自纠、组织船舶检验“回头看”、严禁该类船舶进入水运市场的一个缩影。

        连日来,该市地方海事局按照部、省海事局《关于调查“大船小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对小于临界总吨位的现有、在建、转入船舶和处于审查阶段的船舶图纸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现有、在建船舶及船舶图纸进行分类统计,排定自查自纠时间表,并明确自查自纠重点,结合最近一次营运检验全方位重新丈量复核船舶总吨位。对自查范围内的在建船舶,加强检验力度,对“吨位计算书”进行认真复核、督促船厂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放大主尺度、型值和上层建筑,把好船舶吨位丈量关;对自查范围内的转入船舶,重新丈量复核总吨位,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对自查范围内尚处于审查阶段的船舶图纸,审图单位对“吨位计算书”进行严格审查,对船舶的型值、方型系数、量吨甲板以下围蔽处所的型容(V1)等影响船舶总吨位计算的重要参数反复核实,防止设计单位弄虚作假。从而多举措确保盐城辖区“大船小证”船舶“零出现”,达到规范水运秩序、保障航道安畅的工作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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