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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订港澳籍船舶进出悬旗程序

2008-5-29 10:1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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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基隆港务局为落实香港、澳门籍船舶进出基隆港(含苏澳港、台北港)及在港口停泊期间悬旗方式,特订定基隆港务局处理香港、澳门籍船舶进出港悬旗作业程序。    该局是依据“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24条及”交通部1997年6月30日交航86字第004953号函“台港海运商谈纪要”,通告各轮船商业同业公会、船务代理商业同业公会,转知各营运人、运送人及船长,香港、澳门籍船舶应遵守前项规定。 
  香港、澳门籍船舶自进港至出港期间,在船艉旗杆,只悬挂特别行政区区旗;在船舶主桅杆,暂不悬挂旗;该期间还可悬挂各自的公司旗和信号旗,引水人于登轮引领时,发现有船舶未依规定悬旗者,应要求船长改善后始予以引领进港,并通知船舶交通管制台(VTC塔台)转航政组(港航课)。 
  船舶交通管制台(VTC塔台)发现有船舶未依规定悬旗者,应要求船长改善后始同意进港,并通知航政组(港航课),船舶停泊期间,现场作业单位有发现未依规定悬旗者,应即要求船长改善,并通知航政组(港航课),航政组(港航课)接获相关单位通知后,必要时得请求港务警察局会同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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