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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货车需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

2008-6-18 13:0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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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上海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在用货车、挂车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志和安装侧后防护装置专项排查工作。 
对未按规定安装、粘贴反光标志,或者安装、粘贴的质量不合要求的货车和挂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或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详细登记车辆类型、厂牌型号等信息上报有关部门。交警还将加强道路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将督促交通部门停止其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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