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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四改三”拆迁政策没有变

2008-6-21 10:42:00 来源:江南晚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来,部分受京杭运河“四改三”工程影响的市民,对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提出异议。日前,无锡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约见本报记者,专门对此进行解释。    京杭运河苏南段是横跨无锡全境的一条水上交通大动脉,更是苏南地区的黄金水道,2007年货运量超过两亿吨。目前,京杭运河无锡段为内河四级航道标准,能通航500吨级货船。“十五”期间无锡段船舶通过量平均年增长达20%。航道通航能力不足、部分护岸破损严重、配套保障设施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从去年底启动的无锡段航道“四改三”整治工程,计划全线按三级标准整治。全部工程拟于2012年建成。因为工程涉及许多沿线居民的拆迁补偿,他们对具体的补偿办法十分关心。最近,市建设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房屋拆迁补偿经费市与区结算试行办法〉的补充意见》,一些市民认为拆迁标准发生了变化,要求权威机构予以答复。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误解。其实该《意见》是市级政府与区级政府之间就拆迁补偿结算办法、资金拨付等所作的规定,调整的是两级政府间的事务,而不是关于具体拆迁户的补偿规定。 
  无锡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该《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崇安、南长、北塘、滨湖4个城区,锡山、惠山、新区财政体制不同,尚不在该文件规范之内。所以京杭运河“四改三”不执行此《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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