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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备案

2008-6-27 12:09:00 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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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链条,广东检验检疫局率先在全国实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目前,该局已对辖区内668家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实行了备案,并从即日起要求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和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广东是全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年进口食品量近600万吨,货值近50亿美元。广东检验检疫局率先在全国实施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 ,为下一步在全国统一施行该制度作了有效探索,积累了经验。(记者/ 古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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