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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钦州、防城港、北海三个沿海港口均已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引航站的事权、人权与企业分离,全面移交给港口行政主管部门。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办理引航站事业编制,引航站设立了独立的财务账户。移交与接收单位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确保引航工作秩序正常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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