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快递物品一定要先查验内件 霸王合同将被终结
2008-8-24 13:2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厦门网讯(记者 卢天娇)经常与快递公司打交道的人,难免会遇到消费纠纷,因此,在昨日的嘉宾接热线期间,本报接到了不少针对各快递公司的投诉、建议电话,来电内容之多让嘉宾有些吃惊。嘉宾说,希望读者今后再投诉与邮政快递和邮政普遍服务有关的问题时,直接致电12305邮政快递投诉专线,该专线是国家邮政监管部门接受投诉的专线,监管部门根据该专线接到的投诉内容会及时答复大家。
投诉电话内容中,一位姓洪的读者投诉内容非常具有代表性。洪先生说,他在2006年中秋前的一周,想给上海的亲戚邮寄两盒非常具有厦门特色的月饼,怕邮寄时间来不及,他专门问邮递员从厦门邮寄月饼到上海多长时间可以到达?邮递员说通过快递三天时间即可。他就立刻去邮寄了,时间是距离中秋节7天。结果,中秋节过去6天了,上海的亲戚也没有收到他邮寄的月饼。洪先生说,3天的时间延长到13天,月饼的食用安全期都过了还没有到,你说,再吃月饼还有什么意义?洪先生说自己也向有关部门投诉了,但是,最后问题不了了之。
洪先生投诉的第二个问题是报纸漏送问题。洪先生自己订阅了7份报纸,有《环球时报》和《厦门日报》等。洪先生说,他所订阅的《厦门日报》和其他报纸,基本上都是上午8时30分前送到邮箱中的,但是,只有《环球时报》的到达时间非常不及时,有时是被漏送了,有时是上午11时还没有到。洪先生说,如果上午11时还没有到,报纸上新闻的时效性不就没有了?订阅这张报纸还有什么意义呢?
洪先生投诉的第3个问题是,两个月前邮政部门发到家中邮箱一张用户满意调查表,表上说如果按照要求填写好内容并寄出后会有礼品相送。洪先生说自己按照要求填写好了相关内容并郑重投递到了邮局的邮筒内,结果,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任何回馈。洪先生说自己并不是为礼品才填写相关内容的,是怀着改善邮政服务的心才填写表格并邮寄出的,但相关部门任何回复都没有,让人心冷。
嘉宾详细记录下了洪先生的三个投诉问题。嘉宾认为通过快递邮寄月饼到上海花费13天时间是严重延误问题,邮局必须赔偿洪先生的损失;对报纸漏送这种普遍存在的问题,嘉宾希望读者能够记下漏送的日期,不然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查询时无法入手;对洪先生投诉的第三个问题,嘉宾表示将在下周五前立刻落实解决。
读者来电的关注焦点是遇到接受快件物品后发现内件有破损、但快递公司单方约定的最高赔偿金才500元等问题时怎么办?嘉宾说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消费者有自我保护意识,也就是说,签收快件物品前一定要先查验内件是否完好,否则就不要接受。嘉宾还提醒说,快递维权要及时,不用惧怕快递公司单方约定的“霸王免责条款”,因为这些条款现在是没有法律保护的。
快递业霸王合同要被终结了
2000元的电脑元件被丢失却只能获得500元的最高赔偿,这种长期存在于快递行业因合同不公使消费者受损而引发的尖锐矛盾,有望随着刚刚公布的《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而结束。嘉宾说,快递业过去长期存在的免责条款要被终结了。
据介绍,8月22日,国家邮政局在其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由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的《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要求快递企业要依法收寄快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件,准确、工整地填写快递详情单。
嘉宾说,示范文本由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国内快递详情单组成,该文本的发布,不仅有利于规范快递服务行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引导快递企业按照责权相对等有关要求,明确企业与用户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的合同条款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
据介绍,《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