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上电煤运输“三优先”
2008-8-29 10:5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厅获悉,为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山东省交通部门加大对全省海上煤炭运输工作的协调指挥,建立海上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电煤运输畅通、及时;同时,制定了电煤运输应急预案,提高重点物资应急运输能力。
山东省交通厅要求相关单位全面抓好港口电煤接卸和疏港工作,及时掌握电煤运输动态,对海上煤炭运输应急运力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港口接卸转运调度,确保电煤运输 “三优先”,即优先安排电煤运输船舶通行和靠泊,优先安排转运电煤船舶接卸,优先安排电煤堆存库场,确保火车、船舶随到随装 (卸);对疏港、集港电煤运输车辆,坚持 “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和 “一次检查、全程通过”的原则,对超载50%以下的电煤运输车辆,不卸货、不处罚。(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