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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2008-8-4 3:1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内容摘要…………………………………………………………………………………….3
关键词……………………………………………………………………………………….3
内容摘要翻译……………………………………………………………………………….4
关键词翻译………………………………………………………………………………….4
一、第三方物流运作系统概述…………………………………………………………….5
1 .第三方物流定义………………………………………………………………………….5
2.第三方物流运作系统定义…………………………………………………………………5
二、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决策方法……………………………………………………………6
1.传统决策方法………………………………………………………………………………6
2.BALLOW开发的决策标准……………………………………………………………………7
3.3PL决策标准……………………………………………………………………………….8
三、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发展状况…………………………………………………………9
1.3PL公司的分类……………………………………………………………………………9
2.3PL企业的规模……………………………………………………………………………9
3.3PL企业数量………………………………………………………………………………9
4.我国3PL落后于世界水平………………………………………………………………9
5.第三方物流供货商所面临的问题……………………………………………………10
四、阻碍我国企业推行第三方物流战略的原因分析…………………………………10
五、我国企业推行第三方物流战略的建议…………………………………………………12 
参考文献…………………………………………………………………………………….15
浅谈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内 容 摘 要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经济的深化和发展,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为:(1)顾客需求的变化,(2)市场的快速变化,(3)竞争方式的变化。这些变化导致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利润率下降,迫使使企业寻求“第三方利润源”。第三方物流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企业使用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好处有:集中主业,节省费用,减少资本节约;推动全球化;运用新技术;加快市场响应;更好的信息处理和挖掘能力等。第三方物流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第三方物流起步较晚,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将为此把脉问诊,分析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关 键 词】(Keyword)   物流(Logistics)    物流链(Logistics chain)   供应链(Supply Chain)   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    第三方物流运作系统(Third-Party Logistics Operation System)     第三方物流战略(Third-Party Logistics Strategy)    第三方物流决策(Third-Party Logistics Decision-Making)     物流外包(Logistics Outsourcing)
浅谈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一、第三方物流运作系统概述
    第三方物流,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
    由于3PL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3PL业的物流服务为“合同物流”;也有人为了区别企业自身提供的物流作业与外界(3PL)提供的物流服务,而称3PL为“外协物流”。
    由于3PL业对物流各环节如仓储、运输等的严格管理,再加之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物流人才,使得他们可以有效地运转整个物流系统。当用户不再拥有自己的车队和仓储、库存,而是全部依赖于第三方为他和他的客户提供部分或全部的物流服务时,用户和第三方便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因此,3PL有时又称为“物流联盟”。
    3PL业内部的构成一般可分为两类:资产基础供应商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对于资产基础供应商而言,他们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和仓库,他们通常实实在在地进行物流操作。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则是管理公司,不拥有或租赁资产,他们提供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专业管理顾客的物流功能。
3PL运作系统是一个由不同利益主体组织、调度各种软件资源(如规章条例、合同、制度、知识技能等)和硬件资源(如运输设备、搬运装卸机械、仓库、机场、车站、道路、网络设施等),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中进行物流活动的“人——机系统”。系统整体运作效果是由内外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决定。工商企业首先决定物流自营还是外包:物流如果不构成企业核心能力但又非常重要,就可外包给运作水平更高的第三方经营。工商企业往往会根据硬件设施、价格、业务范围、服务水平、发展潜力及信誉状况等多项指针评价、优选物流服务商,与之结盟,并通过确立合理的运行机制保障这种委托代理关系长期、高效进行。在目前经济转型时期经营的3PL企业普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自觉学习,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甚至千方百计利用其它组织的资源以满足顾客复杂多变的需要;二方面,在监督不利的情况下,它可能会利用隐秘信息进行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动,其机会主义行为还可能败坏委托方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正是它的这种局限性另一,决定了社会需要这样一个组织——不但有能力向3PL企业提供所需却不具备的资源,而且有能力监管整个物流联盟按既定规则运作。这就是第四方物流承担的职能。第四方物流组织可能是一个由许多3PL企业和一些不直接从事物流运作的咨询企业、物流设备设施出租企业等集结而成的虚拟企业,也可能是由某个3PL企业发展壮大兼并重组其它相关企业后演化成的。当然,一个理性的工商企业还会全面翔实地考察外部环境(包括政治法律环境、地理交通环境、市场流通环境、技术环境、人文环境等)状况,分析政府部门政策、规章的影响,分析政府人员行为,选择推行3PL战略的有利时机。总之,推行3PL战略的过程实际上是工商企业根据所掌握的不完全信息与3PL企业、第四方物流组织、政府部门和外部环境进行的一场博弈。 


二、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决策方法
采用3PL能降低成本,提高顾客服务水平。毫无疑问,在供应链构建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第三方物流决策。哪些企业应该实施3PL,多大程度上使用3PL,目前很少有人能够实实在在地找到某种方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一个新的研究框架,这个框架是以企业物流战略观为基础的。
1、传统决策方法
传统的决策依据是企业是否有能力自营物流,如果企业有设施、有技术就自营,方便控制;如果某项物流功能自营有一定困难就外购。企业在进行这种外购与自营决策时,物流总成本与顾客服务水平的考虑是放在其次的,而且通常的物流外购是企业向运输公司购买运输服务或向仓储企业购买仓储服务,这些服务都只限于一次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需求是临时性的,物流公司没有按照企业独特的业务流程提供独特的物流服务,即物流服务与企业价值链是松散的联系。
采用这种决策标准原因在于:(1)企业各职能部门的本位作风。库存管理部门为避免缺货希望拥有仓库;采购运输部门为方便提货、配送倾向于拥有运输设备;财务部门认为频繁的财务手续令人讨厌而偏向于企业自营物流;人事部门从员工稳定与和谐关系出发,更愿意企业不要把物流业务外部化。各部门都从局部利益出发,从本位出发,不希望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出于对机会主义的担心。签订物流服务外购合同后,物流业务交由物流公司打理,双方的力量对比因此发生了变化。就物流公司来说,他们对非物流企业有依赖,但不强烈,充其量这笔交易是其众多交易中的一单;但对非物流企业而言,服务质量与效率将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物流公司往往利用这种有利的地位欺诈对方,在必要时会提高价格,并转向那些能满足他们利益的客户,产生种种机会主义行为,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装卸搬运过程中故意要挟等等。由于求人不自由,企业总是尽量采用自营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却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自营使企业把有限的资源浪费在与核心业务关系不大的物流上,制约了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和巩固。(3)害怕丧失控制物流的能力。企业总是愿意把物流业务内部化,深层的原因就是担心把物流业务外包后,丧失了控制物流的能力。这种担忧是毫无道理的,因为最佳的物流设计方案是寻求自营与外购的平衡点。没有人会建议企业必须外购一切物流业务,外购策略对外是购买价格相对较低、顾客服务水平更高的物流功能,对内则是着眼于那些能支撑本企业核心能力的物流功能。然而,这种担忧本身却令人担忧,因为管理人员在对外购物流的理解上,缺乏对物流战略意义的认识,他们不清楚哪些物流功能的自营会对本企业的发展有战略影响,哪些则没有。
总之,管理人员面对的是未知的技术、不可控的经济环境、服务提供方的易变性等一系列未能确定的因素,对决策的偏见主要来自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管理人员不清楚哪些是核心物流功能,缺乏对物流作战略分析的打算和信心。
2、BALLOW开发的决策标准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非物流企业与物流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物流公司从提供传统的公共物流服务转向提供3PL服务,非物流企业则强调供应链管理、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集成,非物流企业与物流公司更倾向于结成联盟关系,企业间的欺诈背叛行为将会受到制约,因此与这种服务关系转变相适应的决策标准也要随之改变。
BALLOW注意到了传统决策标准的局限性,提出了二维决策标准。他认为自营还是外购服务决策主要基于两个因素——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和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物流对企业成功的重要度较高,企业处理物流的能力相对较低则采用3PL;物流对企业成功的重要度较低,同时企业处理物流的能力也低,则外购公共物流服务;物流对企业成功的重要度很高,且企业处理物流的能力也高,则用自营的方式R1。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寻求物流子系统自身的战略平衡是他建立的决策标准的最大特点。尽管这样,他建立的决策标准有一个致命的缺陷:没有考虑成本的影响。一般来说,每一个特定的物流系统都包括仓库数目、区位、规模、运输政策、存货政策及顾客服务水平等构成的一组决策。因此每一个可能的物流方案都隐含着一套总成本,可用数学公式表示如下:
D=T+S+L+FW+VW+P+C (其中D为物流系统总成本,T为该系统的总运输成本,S为库存维持费用,包括库存管理费用、包装费用以及返工费,L为批量成本,包括物料加工费和采购费,FW为该系统的总固定仓储费用,VW为该系统的总变动仓储费用,P为订单处理和信息费用,指订单处理和物流活动中广泛交流等问题所发生的费用,C为顾客服务费用,包括缺货损失费用、降价损失费用和丧失潜在顾客的机会成本,这些成本之间存在着二律背反的现象)。例如,在考虑减少仓库数量时,虽然是为了降低保管费用,但是在减少仓库数量的同时,就会带来运输距离变长、运输次数增加等后果,从而导致运输费用增大;如果运输费用的增加部分超过了保管费用的减少部分,总的物流成本反而增大了,这样减少仓库数量的措施就没有了意义。在选择和设计物流系统时,要对系统的总成本加以检验,最后选择成本最小的物流系统。因此,不考虑成本的决策标准是不完全的标准。
3、3PL决策标准
考虑到BALLOW决策标准的缺陷,本文认为在进行3PL决策时,应从物流在企业的战略地位出发,在考虑企业物流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成本评价。具体实施时,可遵循以下决策程序。
对3PL进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物流子系统的战略重要性。要决定物流子系统是否构成企业的核心能力,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明:(1)它们是否高度影响企业业务流程?(2)它们是否需要相对先进的技术,采用此种技术能使公司在行业中领先?(3)它们在短期内是否不能为其它企业所模仿?
如能得到肯定的回答,那幺就可以断定物流子系统在战略上处于重要地位。由于物流系统是多功能的集合,各功能的重要性和相对能力水平在系统中是不平衡的。因此,还要对各功能进行分析。
某项功能是否具有战略意义,关键就是看它的替代性。如其替代性很弱,很少有物流公司或物流公司很难完成,几乎只有本企业才具备这项能力,企业就应保护好、发展好该项功能,使其保持旺盛的竞争力;反之,若物流企业也能完成该项功能或物流子系统对企业而言并非很重要,那就需要从企业物流能力的角度决定是自营还是外购了。企业物流能力在这里指的是顾客服务水平。顾客是个泛指的概念,它既可以是消费者,也可以是下道工序。如企业不具备满足一定顾客服务水平的能力,就要进行外购。在外购时采用何种服务,是租赁公共物流服务还是组建物流联盟,这就要由物流子系统对企业成功的重要性来决定。在物流子系统构成企业战略子系统的情况下,为保证物流的连续性,就应该与物流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由物流公司根据企业流程提供定制服务,即实施3PL;而在物流子系统不构成企业战略子系统的情况下,采用何种服务方式就要在顾客服务水平与成本之间寻找平衡点了。 
具备了物流能力,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要自营物流,还要与物流公司比较在满足一定的顾客服务水平下,谁的成本更低,只有在企业的相对成本较低的情况下,选择自营的方式才有利;如不然,企业应把该项功能分化出去,实行物流外包。如果物流子系统是企业的非战略系统,企业还应寻找合作伙伴,向其出售物流服务,以免资源浪费。当然,这种物流服务收入不是企业主营收入。

三、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发展状况
根据中国仓储协会2001年2-4月的调查结果,我国现有的物流供给能力略大于我国目前的物流需求水平。该调查同时表明,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国的3PL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3PL公司的分类:按物流范围和服务功能3PL可以分为综合性物流公司(规模较大、资金雄厚、并且具有良好的物流服务信誉)和功能性物流公司(如运输公司、仓储公司、流通加工公司、单一功能、仅仅承担和完成某一项或几项物流功能)。2001年我国的3PL企业中有29%属于综合性物流公司,而另外的71%则属于运输、仓储等功能性物流公司。
3PL企业的规模:物流企业的规模可以通过多种指针来衡量,最简单的就是通过物流企业的人员数目来比较。我国3PL企业平均员工数量由2000年的248人上升到2001年的259人,平均企业规模扩大了31人。
    认可程度:对3PL的认可程度集中体现在3PL的使用比例上。将物流服务全部委托给3PL的工业企业比例由2000年的16%上升到2001年的21%,上升了5个百分比。
    3PL企业数量:尽管没有一个完全的统计数量,但相关统计结果表明,我国3PL企业的数量正逐年增长。进入我国的著名外资3PL有UPS、DHL等。而国内的一 些物资、商储企业纷纷表示要全面进军物流业。甚至连著名的电子企业康佳也表示有意利用自身的销售网络提供3PL服务。
我国3PL落后于世界水平:我国的3PL在起步后的几年内,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3PL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总体效果尚不明显。根据美国田纳西州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美国大多数企业在使用3PL服务后,作业成本可降低62%。而目前,在我国,企业使用3PL服务以后作业成本只能降低28%。我国3PL的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比例偏低,由美国TENNESSEE大学物流研究中心进行的年度调查表明,在1996年,有58%的美国被调查者采用了3PL的服务,而到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73%。在欧洲,使用3PL的比例更高。仅在1996年,欧洲使用3PL服务的比例已经达到了76%。同时,研究表明,欧洲24%和美国33%的非3PL服务用户正积极考虑使用3PL服务;欧洲62%和美国72%的3PL服务用户认为他们有可能在三年内增加对3PL服务的运用。而在中国,根据中国仓储协会于2001年2-4月组织的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物流供求状况调查,在我国:生产企业原材料物流只有18%被分包给3PL,成品销售物流中只有16.1%被完全分包给第三方。尽管与中国仓储协会1999年第一次调查资料相比,全由第三方代理的比例上升7个百分点,但这个比例远远地低于欧洲和美国。这个水平甚至远远低于欧美国家90年代中期的水平。(2)服务范围狭穿在欧美,3PL的服务的品种已经由最初的简单仓储运输发展到了具有一定宽度的阶段。3PL提供EDI、信息管理等全新的服务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客户的多样需求。而在我国,根据中国仓储协会于2001年2-4月组织的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物流供求状况调查的结果,3PL的服务范围仍局限在传统的运输、简单仓储等方面。生产企业的外包物流主要集中在干线运输,其次是市内配送:商业企业的外包物流主要集中在市内配送,其次是仓储,再次是干线运输。与前两次的调查结果相比较,经管各项服务的组成比例有了变化,但物流系统设计、物流总代理等高增值、综合性服务仍然未能成为我国第三方服务的主流服务项目。可以说,我国3PL仍然处于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真正意义上的3PL转变的过程中。(3)服务规模偏小我国目前的3PL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的现象。2001年我国3PL企业平均员工数量为259人,而根据一份1997年以前的统计资料,此时的美国3PL企业的(算术)平均员工数 量为432人,其中500人以上的企业占到了36%。另外,全国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有274万户,平均每个经营业户拥有的运营车辆仅1.43辆;拥有运营车辆超过100辆的企业只有中远、中外运等少数企业。(4)服务满意度偏低由美国TENNESSEE大学物流研究中心进行的年度调查表明,约有80%的客户对3PL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而根据中国仓储协会于2001年2-4月组织的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物流供求状况调查的结果,只有54%的生产企业和53%的商业企业对3PL的服务表示满意。由此可见,我国3PL服务的满意程度是相对偏低的。
第三方物流供货商所面临的问题:(1)系统发展的成本。(
2)承诺和现实的关联。(
3)文化和关系的一致性。(
4)制定一个合适的价格体系。(
5)获得合格的人材。(
6)制定一个适合性的合同框架。(
7)客户要求越来越苛刻。(
8)技术和社会的飞速变化。



四、阻碍我国企业推行第三方物流战略的原因分析
只根据个别因素就盲目推行或排斥3PL,而不是在完整、准确地把握整个系统结构的基础上考察各方行为的关联性,因而不能以动态联系的思维去挖掘造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这正是我国许多工商企业的通病。 
    首先,有的企业未能认识到不恰当的物流决策会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甚至架空企业的权力。 
    一个突出表现是盲目扩大外包业务范围,而对外包决策的战略价值及可能会造成的一系列后果缺乏清醒认识。它们不能找到一种有效方法,确定哪些物流活动需要自营以加强控制力,哪些物流活动选择外包会更利于企业整体运作水平的提高。或许它们只是由于无法管理好自己的物流活动而选择外包,并不了解物流管理失控的真正原因,这常常使它们陷入无法与物流服务商进行有效沟通的尴尬境地。 
    第一、另一个极端的表现是顽固坚持自营而排斥外包,因为它们认为自己拥有自营物流所需的硬件设施和经验。其实这种看法非常粗浅:决策者是否从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高度去权衡过自营和外包总成本的高低与服务水平的优劣;是否全面、准确地考评过物流在整个价值链中的地位并思索过物流是否值得作为企业的核心能力来培养;决策者不愿忍受外包带来企业运作暂时动荡,倒可以忍受本位主义作风严重的各部门低效率地工作以换取四平八稳,这样以妥协换来的稳定意义何在;决策者主观上是不是过于夸大了外包风险。企业这些认识上的根本缺陷常常被其它博弈方利用来要挟企业。 
    第二、有的企业组建物流联盟时很盲目,对3PL运作的复杂性、风险性缺乏清醒认识。 它们的经营思想充满许多浮躁、狭隘和主观主义的东西,这使得结成的联盟是低效、脆弱、高风险的,往往以失败收场。比如:在联盟酝酿期它们常常不是按照一整套科学的指针体系来选择最佳合作伙伴,而是代之以人情关系的亲疏;在联盟运作过程中往往只是从表面看到结盟带来的直接好处,而对于已经滋生蔓延并缓慢发展的某些不利因素却麻痹大意,并且没有认真考虑过以一套合理的机制保证高效运作的长期性;在联盟出现挫折时有些企业不是考虑如何采取恰当方式与对方沟通协商以共渡难关,而是只顾自身得失,甚至企图把灾祸转嫁给盟友;在联盟被迫解体时很多企业束手无策、惶恐不安,而不能及时拿出一套周全的可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的策略。其失败的主要原因很多时候还不是诸多不可控的外部因素,而在于企业自身短视、自利的根本弱点,以及缺乏充分预计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基于此制定全面战略规划的能力。 
    第三、有的企业对第四方物流(Fourth-party Logistics,简称4PL)组织的战略价值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考虑其对供应链运作的重要影响。它们以为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以后再如何经营,那已是第三方企业的事,殊不知完美的物流离不开第四方物流的支持。在3PL企业综合服务实力还不够强大时,它还需借助其它组织的资源(如管理知识技能、信息资源、集成技术、硬件设施等),才能高质量地达到顾客的物流要求。更为重要的是,第四方物流还可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以保证供应链各环节协同运作。遗憾的是,在很多物流联盟中它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 
    第四、许多企业在推行3PL战略时对外部环境的定位不够准确,它们没能深刻理解其“双刃剑”的作用。环境也是“人性化”的,人们决策时也在与其博弈。机遇与挑战往往隐藏于各种现象背后,只有仔细揣度各种信息,辩明真象与假像,才能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东西,从而为捕获机遇创造有利条件。但如果考虑问题粗枝大叶,用一知半解代替对外界周密、翔实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各种动向,就会错失良机而陷入危机之中。笔者归纳了以下一些关于我国3PL运作所处外部环境的特点,这或许是许多企业没有全面认识到的:(1)国企通过改制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其它所有制企业通过改组、改制迅速成长,物流发展有了良好的微观基础;(2)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猛,但其发展速度、现代化程度、使用效益还明显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中西部地区形势尤甚;(3)发展现代物流已被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发展纲要、战略决策之中,但正式的全国物流法尚未出台;(4)高水平的物流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多集中分布于沿海发达地区;多数物流企业业务范围单一狭窄,综合实力较差,这是导致3PL需求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5)市场机制不健全,信用水平不高,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各利益主体行为常常不规范;(6)我国学者对物流发展史、物流内涵等做了大量研究,但对物流基础理论、物流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工商企业微观物流以及物流信息系统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全国还没有一个跨行业、跨系统的物流研究管理机构;物流教育培训还非常落后,专业物流人才匮乏;(7)中国对世界经济的依存度在逐步加大,物流产业已经对外开放并将卷入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机遇与挑战并存;(8)物流技术现代化进程迅速推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9)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西部大开发、加入WTO,有助于物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10)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流通体制仍然存在,发展物流所需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现在应该是工商企业全面反思自身思想与行为的时候了。的确,对于许多不利又不可控的外部因素企业无能为力,但全面、客观地认识内外各种因素的作用,逐步摸清其作用规律,并相应采取控制策略或“趋利避害”策略却是许多企业应该做却没有做好的事。  

五、我国企业推行第三方物流战略的建议
    企业推行3PL战略,总体原则应该是在整体把握3PL运作系统各种联系及其动态发展过程的前提下,在深刻理解时代发展趋势、现实国情和自身情况的基础上,选择有利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基于此,我建议我国工商企业推行3PL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审时度势,未雨绸缪。新经济时代的特征是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知识产业化。在新世纪里,能否始终一贯地以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和特色服务及时响应顾客快速多变、复杂多样的需求,能否以敏锐的洞察力和卓越的协同运作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决定了工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命运。这种紧迫感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变得越来越强烈了。加入WTO后,整体实力相对弱小的中国企业不能再靠高关税、进口许可证及其它行政干预措施获得竞争优势,而必须按照国际贸易统一准则与监督机制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进行公平竞争。目前,已有一些实力雄厚的外资物流企业(如马士基、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FEDEX等)涌入中国市场,今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跨国物流公司介入,中国物流市场的竞争已经日渐升温并将日益激烈、残酷。所以,中国工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应该非常珍惜入世后这几年黄金般的过渡期,扎扎实实做好打硬仗前的准备工作(也是实施第三方物流战略所需的基础条件),努力提高竞争力。准备工作主要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经营机制;深入研究国际市场形势,精心营造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物资流通;建立企业创新体系;实施企业再造工程;加大人才培训开发力度;认真学习总协议规则和国际商法等。 
    第二,量体裁衣,量力而行。我国工商企业是否选择3PL, 采用何种形式外包物流以及物流外包业务范围的确定,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综合实力与经营特点而定的。3PL并不一定是企业的必然选择,物流外包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时投资进行自身物流系统改造可能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这样做的条件是:企业自营物流具有显著的规模收益且有很强实力;物流链稍有动荡就会对整个业务流程或市场领先地位造成显著不良影响;企业向社会物流转向的成本太高。完全外包适用于以下情况:企业利用其它组织力量能明显降低物流成本;虽然物流成本上升但运作总成本下降且整体运作质量明显得到改善;企业多年从事专业化经营而没有经营物流,缺乏物流经营的基本经验;资金单薄的中小型企业和新建企业也不宜自营物流。物流外包的形式除完全外包外,还有部分外包与部分改造相结合——工商企业对基础较好的物流环节改造提升,同时以高效率的社会专业性的物流服务取代某些低效的自营业务;物流系统接管——3PL企业购买或者承包工商企业物流系统并可能继续雇佣原企业员工;物流系统剥离——工商企业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并允许其承担其它企业的物流业务;物流业务管理外包——工商企业拥有物流设施的产权,将管理职能外包出去。 
    第三,伺机而动,趋利避害。工商企业必须从战略高度权衡推行3PL战略的预期总收益与预期总成本。系统中各主体的行为或者外部形势发生变化,会直接或间接引起收益与成本变动。 
    因此,企业需要随时关注系统中各主体行为显著或细微的变化,及时准确甄别、利用各种信息,精心选择行动时机。时机选择恰当,企业可获得战略优势;时机把握不准,企业则陷于被动境地。比如:工商企业如果估计到在一定时期内某个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不能达到自己生产经营的要求,或其制定的物流服务价格比自营成本还高,或者因其信用等级太低而使预期违约风险很大,或者其活动能力有限而无法在那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有效开展业务,那幺贸然选择外包企业的命运就如同“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一条小船,随时可能被风浪吞没”。如果企业预计到迅速推行外包有利于企业在将来获得更大的战略利益(如以优质的产品加卓越的物流服务可以获得更多市场份额),那幺不失时机抢先行动就可能是上策,即使忍受暂时的经营效益下滑的困难也值得。当然企业不应该守株待兔,而应该积极与合作伙伴协同工作,改造不利条件。所以,工商企业应以一套科学的评估方法对预期的总收益与总成本进行权衡比较,恰当地选择时机,分阶段外包不同重要度的物流业务。 
    第四,流程再造,集成管理。成功的3PL建立在联盟各方合理分工与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因此,企业需要基于供应链进行流程再造,对物流活动诸环节进行综合集成。一个工商企业不可能控制所有物流环节,但只有全面了解了各环节的运作情况,才可能对合作伙伴真实的工作绩效进行准确考评,才可能与合作伙伴进行有效沟通,也才可能有效防范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于己不利的欺诈行为。流程再造、集成管理,首先要求建立遍及整个3PL运作系统的信息网络,这是物流现代化的技术基础。实力雄厚的企业可在物流活动中广泛运用固定通讯、移动通讯、全球定位系统和智能运输系统等先进的电信技术;应该基于整个3PL运作系统全盘统筹企业内联网与电子商务系统(B2B/B2C /B2G)建设,实现不同地域的仓库、码头、机场、集散中心与用户之间信息快速、准确传递,实现订货管理、运输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成本管理等电子化处理。实力偏弱、资金不足的企业应首先做到努力实现物流合理化,做好基础工作(如健全岗位责任制,准确核定物资消耗定额与储备定额,做好企业内部物流培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客户档案分类、整理工作等),然后再逐步实现技术现代化。其次,建立包括3PL运作系统各方参加的物流联盟,这是物流现代化的组织基础。其中关键工作是确立规定各方权利义务的共同纲领。 
(1)政府部门的职责应该定位于为3PL推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工作包括:尽快制定正式的物流法;加大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同时引导形成多方融资体系兴办物流;扶持信息产业发展;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并扶持民族物流产业发展;严格整顿市场秩序;组织筹建经理人市场;严格规范政府官员行为,严惩地方保护主义和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制定政府物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赋予民间企业以评价政府官员政绩的权利。 
   (2)工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应通过合并、剔除、重排、简化等手段,改造整个供应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流程;进行物流组织结构再设计,建立正式的“扁平化”的物流组织(指工商企业),重新排定工作岗位,精简富余人员;还应在企业中大力提倡团队精神和人本主义管理思想,建立学习机制,以提高员工物流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 
   (3)第四方物流组织的核心能力在于提供领先的物流技术,或提供互补性资源,或提供供应链管理和解决方案、全球扩展方案等,因此它们需要建立创新机制、学习机制和市场驱动型经营机制,才能真正胜任“联盟总管”或“领先的物流提供商”的角色;它们还可通过资产并购或虚拟联盟等方式,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提高综合实力。
综上得知,3PL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3PL起步较晚,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工商企业推行3PL战略,总体原则应该是在整体把握3PL运作系统各种联系及其动态发展过程的前提下,在深刻理解时代发展趋势、现实国情和自身情况的基础上,选择有利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发展3PL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物流企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推动和调控作用,为3PL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特别是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使3PL的发展有据可依;二是尽快建立规范的行业标准,实施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使物流业务运作有规可循;三是发挥组织、协调、规划职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多功能、高层次、集散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现代物流中心,克服条块分割的弊端,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促进3PL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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